据红星新闻报道,5月4日晚,犯罪人贺振华将黑色折叠跳刀,刃长10.5厘米,藏匿在皮带扣后面,躲过安检从衡山站进站,登乘K435次列车,晚上10点左右,将一无辜乘客连捅数刀致死。经鉴定,贺振华患有精神疾病,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法院认定其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决定对其强制医疗。
正观视评:
虽然无法挽回受害人的生命,但对犯罪人强制医疗,是法律公正的体现。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犯罪人,由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显然不够。贺振华曾有吸毒史,且有过精神障碍,还曾在上班时持刀刺伤同事。可见其病情是比较严重的,家属或监护人对其难以有效管理。而无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结论,绝不是免死金牌、杀人执照。当精神病人自己和家属都控制不了的时候,政府强制医疗就应该兜底。
其次,车站有关人员的失职失责为此次事故埋下隐患。10月8日晚,广州铁路发布问责处理,对因履职不力造成进站安检不到位的衡山站站长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撤职、免职等。这是意料之中,但应注意,贺振华的犯罪工具是从重庆带来的,也就是说,带着刀的他不止一次躲过了安检进站,让人细思极恐。
而此前也有在轨道交通内持刀伤人案件。有关部门应该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加强安检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全力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铁路部门的份内之事。知责于心,更要履责于行,真正把旅客的安全和便捷放在心上,把安全隐患排除在列车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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