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九派新闻从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获悉,针对网友留言“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浙江省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回复称,已公布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店已全部关停。
近日,有网友建议,慈溪全市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的危害很多,污染空气、噪音污染、有安全隐患、燃放后的碎屑造成环境污染等。”
其称,慈溪北岸的海盐县于2019年就已经开始全境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并得到了贯彻落实。“慈溪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精神文化和涵养。”
对此,11月4日,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回复称,根据2020年10月30日慈溪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慈溪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东至东三环路,南至南三环路,西至杨梅大道、前应路、西二环路、三北大街、西三环路,北至北三环浒崇公路、中横线路区域及外延200米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涉及浒山街道、古塘街道、白沙路街道、坎墩街道、宗汉街道、横河镇。
在禁售区内,我局已不再审批烟花爆竹零售店,之前在上述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店也已全部关停。
另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传媒学院教授葛继宏建议,春节期间可让市民在指定地区、有组织地燃放烟花爆竹,不能进行类似“主城区禁燃”的一刀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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