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据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流动治超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建设完成郑州市白沙流动超限检测点、郑州市十八里河流动超限检测点、郑州市柳湖流动超限检测点。
经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拟于2023年12月10日上述三处流动超限检测点正式投入使用,并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21日,据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流动治超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建设完成郑州市白沙流动超限检测点、郑州市十八里河流动超限检测点、郑州市柳湖流动超限检测点。
经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拟于2023年12月10日上述三处流动超限检测点正式投入使用,并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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