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为法”的意思是“一切法为有”——一切表现为有——“有形状,有大小,有颜色,有质量,有重量,有种种性质”的法,或说一切法表现的“有”——“形状,大小,颜色,质量,重量,种种特征、性质”等,都像梦中梦见的景物,像幻觉,像水泡,像影子,像闪电,又像露珠一样——虚幻,没有实体,短暂,不可捉摸。明明物物真实,如何佛说如梦如幻?这是因为我们没有观察过自己的心,没有看透过心的把戏及伎俩——心没有穿透过它自己制造的幻云的缘故。一旦我们能看见自己的心,能完全明白心的把戏及伎俩,一旦心能穿过它自己制造的云雾的形象,它便能了解这点,所谓明心、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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