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1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会议指出,要引导支付机构牢固树立“支付为民”理念,坚守小额、便民宗旨,专注主业、提升服务,更好满足用户支付结算需求。要以实施《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强化全链条、全周期监管,严把支付机构准入关,防范业务异化、资金挪用、数据泄露等风险,严防利用支付平台从事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
11月25日,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目前金融经济活动的重要一环,以实施《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强化全链条全周期监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促进金融经济活动健康平稳发展有非常积极的影响。
强化金融法治建设
推动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落地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分类监管要求,加强备付金管理,并强化了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
今年以来,关于推动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落地的进展消息不断。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明确的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部分,这份工作计划发布拟审议的行政法规草案17件,其中包括制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两项条例均由人民银行起草。
10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下一步工作考虑,潘功胜表示,金融系统将针对经济形势的变化,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切实加强金融监管,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
而在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方面,其中一项重点就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加快推进金融稳定法立法工作,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信托法、票据法、反洗钱法、外汇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修订,推进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保险资金运用监督管理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司债券管理条例等重要立法修法项目。研究完善金融领域定期修法协调机制。
专家:
促进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进行
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2022年度支付清算行业总量指标,2022年全年非银行支付机构移动支付业务规模为10046.84亿笔,交易总量为348.06万亿元。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非银行支付行业发展对于活跃交易、繁荣市场有着重要作用,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11月25日,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目前金融经济活动的重要一环,以实施《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强化全链条全周期监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促进金融经济活动健康平稳发展有非常积极的影响。
同时,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严防利用支付平台从事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对此,中央党校教授竹立家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近年来,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不能忽略的是,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乱象,比如因风险防控责任履行不到位,间接成为一些电信网络诈骗等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领域的“帮凶”。竹立家认为,这次审议通过《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恰逢其时,对于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促进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进行、完善经济活动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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