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林草执法系统聚焦民生重点热点领域,加大了向公安机关案件移送力度,有力打击了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全市林草生态安全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做好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对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打击力度,以更强手段、更高标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2023年11月27日,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环境食品药品侦查大队就涉嫌刑事案件进行对接工作。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等规定,刑事证据不论是在收集程序、收集手段上都要严于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机关前期调查阶段取得的证据如果达不到刑事证据标准,就会影响行政执法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从而影响移送质量和效率。因此,执法支队在此次与新城区公安分局进行的首度行刑衔接工作中,与公安机关的专业办案人员进行了积极、深入、有效地沟通、对接、学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有针对性地梳理案件线索,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明确执法要求,对证据客体条件、客观条件、主体条件和主观条件分别归类,精准研判,达到了公安可以直接采用的证据标准,提高了证据移交的质量和效率。
在行刑衔接及联合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更精确地严格了执法程序,明确违法主体,明晰事实认定。同时,通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及人性化、有温度地执法,引导感化违法主体积极配合,如实录取询问笔录,主动指证违法行为发生地,努力消除危害后果,迅速调查取证,形成统一格式执法案卷。
此次“行刑衔接”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一是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行刑衔接工作意识,促进了业务技能的提升;二是加强了执法联动,对可能涉嫌犯罪的重大、疑难、复杂林草违法案件,能及时向检察、公安机关申请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初查,合力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前移法律监督关口;三是加强了交流学习,增进理解和信任,为扎实有效开展行刑衔接工作铺平了道路;四是深化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线索互通、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发布等工作衔接,强化了涉案物品的处置、涉案产品检验鉴定、证据转换等工作协调配合流程,为建设平安青城、法治首府提供了更加稳健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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