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山城区检察院对杨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案进行公开听证。此次听证会由员额检察官庞静主持,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出席。同时组织对该案进行了观摩评议。
“2023年5月、6月,57岁的杨某出于侥幸心理,在山城区某服饰广场,多次通过将售卖的衣服偷偷塞到手提包的方式实施盗窃”听证会上,检察官向听证人员详细介绍了该案件的基本情况。
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审阅全案卷宗材料,考虑到杨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存在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等情节,拟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听证会上,检察官对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阐述,并现场听取各方意见。经过充分讨论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
“贪小便宜吃大亏,衣服没有白得的理儿。该案虽是小案,但背后却反映出部分人在小利益面前难以经受住考验的心态。贪小便宜的心理占据上风,导致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听证会上,一位人民监督员一语中的,揭示了杨某实施犯罪时的主观心态。
“此次听证会教育意义深刻,释法说理到位,我相信这一次的教训足以让杨某以此为戒,再不犯类似错误。”听证会结束后,一位人大代表对听证会的效果充分肯定。
检察听证是人民群众“感知”公正的重要载体,听证会结束后,参与观摩人员对公开听证的情况予以肯定,并依照程序进行了打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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