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海关在进境寄递渠道查获毒品大麻成分的物品一批,包括大麻糖果6袋、大麻烟嘴17个、大麻蜂蜜1罐,总重998.5克。目前,已作进一步处理。
广州海关所属广州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进境邮件进行机检查验时,发现一件申报为“糖果”的进境邮件过机图像异常。经进一步查验,现场关员发现邮件中有17个电子烟烟嘴、6袋糖果和1罐罐装食品。糖果的外包装与普通糖果无异,但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其封口处有二次封装的痕迹,而罐装食品的包装简陋,包装盖上有手写的“蜂蜜”字样,开盖后散发出明显的异常气味,气味特征与大麻相似。经送专业机构鉴定,确定该批物品均含有毒品大麻成分,总重998.5克。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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