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现实中有人爱财,却不脚踏实地,总想着不劳而获,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取之有“盗”,以身试法,最终追悔莫及。
12月21日18时许,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东城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其电动车被偷。
接警后,当日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通过调取周边监控,查到了嫌疑人的轨迹。结合嫌疑人特征,迅速锁定了嫌疑人为胡某某,并于当日22时许,在三角花园转盘处将其抓获。
在案件调查期间,办案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与其他两起案件嫌疑人体貌特征极为相似,疑似同一人作案。办案民警继续深挖细查,固定相关证据,在强大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共交代了3起盗窃案,盗窃物品有学习机、笔记本及自行车,总价约6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脚踏实地才能创造美好生活,切莫因一时贪念,走上岐途,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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