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简介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黄章令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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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户评论

墨墨_1982

老师最美的是您的声音,背景音乐比前二年的版本差太多了

黄章令经济法 回复 @墨墨_1982

现在不能放背景音乐 审核过不了 涉及侵权!只能放系统自带的 又不是来听歌的

1337518utet

这合适考2024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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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217722

简介:法学博士七年 执业律师十余载 法学培训十三年 专注讲透法条背后的原因 用白话让你听得懂 用方法让你记得住能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