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4日决定:
接受吴华辞去弋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接受林峰辞去弋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弋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决定任命:
徐彦峰为弋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黄玉华为弋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弋阳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徐彦峰,男,汉族,1980年12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
弋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玉华,男,汉族,1978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弋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4日决定:
接受吴华辞去弋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接受林峰辞去弋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弋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决定任命:
徐彦峰为弋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黄玉华为弋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弋阳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徐彦峰,男,汉族,1980年12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
弋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玉华,男,汉族,1978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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