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汶上县公安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的思路,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努力使人民群众上网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2023年打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2023年7月,汶上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网民郭某使用抖音账号发布一段爆炸视频,并配文字解说。经查:该视频与文字内容不符,视频是郭某在网上随意下载,其为博取流量,吸引眼球,自行配上文字,通过手机在抖音平台发布,导致不明真相的网民点赞、评论和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郭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汶上县公安局依法将其行政拘留。
在互联网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受“流量经济”刺激,网络谣言的内容广度、传播速度、更新频率、影响范围及社会危害性等显著增强。汶上县公安局将深入推进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宣传打击网络谣言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网上虚假信息的鉴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相关法律
对于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
民事责任
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网络造谣,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或法人的商誉,造谣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网络造谣,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1、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
网络造谣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可能触犯刑事罪名有很多,比如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等。
网警提示
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一切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追究!面对网络谣言,我们必须擦亮双眼,切勿相信、转发未经核实的不实信息。
请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臆断凭猜测发布信息,远离网上不良信息。当我们发现谣言、虚假信息时,要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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