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9日下午两点多,北京市四季青乡积肥管理站的两名工人来到位于莲花池南里的水利部宿舍区,对宿舍区内的化粪池进行清理。
当一个工人将粪勺放进2号楼北侧的一个化粪池内试水深时,明显感觉与以往不一样,他随即往井内捅了几下,感觉有异物阻挡。
他顺势勾着异物往上挑,一个黑色的手提包露了出来,勾上来打开一看,在场所有人都吃了一惊,里面竟然装的是人的肢体。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往现场,勘查发现,井中打捞出来的那个黑提包是个直径40公分、长30公分的旅行袋,袋内装有3个塑料袋,两个装有人体的大腿,一个装有人体的小腿,肢体高度腐败。
继续在井中打捞,又勾上来一个大塑料袋,袋内装有一个女性人体的躯干,无头无肢,被一块台布和两块窗帘布包裹着,也质变严重。
当天晚上,警方召开案情分析会,一位老民警突然想起一件一年前的女子失踪案。
1991年11月27日,一位老太太来报警称,她的女儿王玲失踪了。
老太太住在北京西南的一个小村庄里,在当时那个年代,虽然说离繁华的北京市区很近,但他们并不是城市户口,村民们的生活还是比较贫困的。
之后,由于政府拆迁征地,一批村民享受到了“农转非”政策,正式成为城市居民,老太太的女儿王玲就是其中之一。
此时的王玲才20岁出头,人长得漂亮,从此不仅有了城市户口,还有了固定的收入,不久后又嫁到了一个条件不错的家庭里,婚后添了一个孩子,喜事不断,日子过得很幸福。
11月23日是周末,王玲丈夫马某有事要去天津一天,一家三口吃过饭便乘坐马某朋友开来的车赶往火车站。
丈夫走后,王玲又乘这位朋友的车回了趟婆婆家。见到母子俩人回来,全家人特别高兴。王玲向家人表示朋友开着车还在外面,她正好可以借他的车去一趟商店,顺便买点东西回来。
晚上7点多,王玲回到婆婆家,还给孩子买了一个卡通大娃娃。晚饭后,王玲表示要去找朋友玩会儿牌,孩子就先放在了婆婆家。
王玲喜欢玩,尤其是打得一手好牌,经常和朋友在外打牌。因此,即便当晚王玲没回来接孩子,婆婆家也没觉得有问题。
直到第二天一大早,马某给母亲打电话,问王玲是不是在家里?母亲回答他“没有,只有孩子在”,还表示,王玲昨天晚上出去打牌了,会不会太晚就直接回自己家里了,马某却说王玲并没有回来。
母亲随即让儿子问问亲戚朋友以及单位,看他们是否见到过王玲。经过一番询问,所有人都说没见到王玲。
全家人开始着急起来,找了整整三天,依然不见王玲的踪影,最后实在没办法,王玲母亲这才到派出所报案。
报案后不久,王玲母亲在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这是一个河北口音的男子打来的,他在电话中声称绑架了王玲,要家人明天带5000块钱到河北涿县火车站去领人,并要求不得报警。
王玲母亲听到这个消息又喜又怕,喜的是女儿终于有下落了,怕的是女儿会不会有闪失?
王玲丈夫听闻后,坚持要报警,家人们通过商量,决定一边筹钱,一边向派出所求助。
第二天一大早,在派出所便衣的配合下,一家人匆忙去了涿县火车站。但在那里等了一整天,却也不见人出现,最后只能回了家。
很快,陌生人又打来电话,质问他们为什么要带警察?说他们根本就没有诚意,最后又表示,让他们次日上午到石家庄火车站拿钱领人。
当一家人再次来到石家庄火车站的时候,又是白等了一天,电话里的陌生人依然没有出现。
之后,陌生人又多次打电话让他们到石家庄医院、天津等地,反正就是不停地变换地方。
结果也可想而知,每一次都是失望而回,始终不见陌生人出现。
当陌生人再一次打电话让他们到山东某市火车站时,接电话的王玲母亲仔细一听,突然说“不去了”。
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她从电话中听出这个陌生人是他的儿子——王玲的弟弟王立军。
王立军是个十足的败家子,与姐姐王玲的关系也不好。这次姐姐失踪,他不仅没想着帮忙寻找,反倒萌生了一个“发财”的主意。
他找了一张地图,模仿着河北口音给家里人打电话,冒充绑架他姐姐的绑匪,向家里敲诈。
可最后,他的口音还是被自己母亲听了出来,钱没捞到,还被家里人狠狠打了一顿。
警方原以为这是一条线索,不料是自家人勒索自家人,王玲失踪的案件随之被挂了起来,一挂就是将近一年的时间......
专案组的这个老民警之前参加过王玲失踪案的侦办,这次又参与到化粪池残肢案,且两案同属一个派出所辖区,自然想起了王玲,就提了一句。
当然,就目前的线索看,暂时没有证据将残肢与王玲联系起来。
专案组按程序对案发地周边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期间,那位老民警在经过宿舍区2号楼的时候,看到104室的窗户上挂了一条蓝色窗帘。
他走近细看,发现这窗帘与现场包尸体的窗帘一模一样。
经查,104室的户主叫周振刚,这房子是套一居室的单元房,是单位为了方便工作分给他的。
再一查,周振刚竟真和王玲有关联!两人原来都在一个单位工作,坊间盛传二人关系不正常。直到1985年,王玲丈夫为了彻底断绝两人来往,就托人将王玲调到了现工作单位。
警方还了解到,周振刚的妻子住在西城区,平时很少来这里,也就是说,这个房间平时就他一个人居住。
老民警回忆称,王玲母亲曾说过,在王玲失踪后,她曾去找周振刚询问,周振刚边说着早就和王玲没了联系边将她轰了出去。
鉴于此,专案组正式将周振刚列为了嫌疑人员。
资料显示,周振刚42岁,是个副科长。1979年至1980年,周振刚随单位曾到王玲所在的村庄进行征地工作,在此期间与王玲结识。1980年2月,王玲作为农转工被召进周振刚的单位,周振刚经常到王玲处串门,两人关系不一般。
就在警方准备传唤周振刚时,突然接到一个消息:周振刚已经离开北京到深圳大亚湾开会,会期10天。
在这期间,尸检报告出来了。经鉴定,女尸的死亡时间与王玲的失踪时间基本一致。女尸的血型为O型,与王玲一致。后经家属辨认,进一步确定死者就是王玲。
会议结束后,周振刚坐飞机回到北京,在候机楼即被警方控制,他所住的104室随后被搜查,干警们在厨房的水池子下发现了一个大编织袋,从中找到了女尸的头颅和上肢——被一个白色的塑料包密封着。同时搜出了女式秋衣、内衣、呢子裤以及皮带等物品。
面对铁证,周振刚不得不低下了罪恶的头,承认杀死王玲并将其碎尸8块并抛尸的全部犯罪事实。
周振刚交待,从1980年相识开始,两人就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虽然中间王玲的丈夫因此事曾托关系将她调走,导致二人断过一段。但是没过多久,二人就又死灰复燃,且这种关系一直保持到案发。
1991年10月23日,王玲趁丈夫去天津,约周振刚出去玩。送走丈夫后,她把孩子送到婆婆家,坐丈夫朋友的那台车去了与周振刚相约的地点。
当她到的时候,周振刚已经在那里等着了,见面后,二人坐出租车去了香山。
但游玩并不是他们的本意,他们只在香山上草草游了20多分钟便下山了。
一看时间不早了,本就没打算回家的王玲便和周振刚去了一家条件比较好的酒店。
开房的时候,发现王玲没有带身份证,酒店不给办理入住,二人只好离开到路边闲逛,随后走进了人民大学附近的一家友谊商店,周振刚买了一个卡通娃娃的玩具。
之后,二人坐出租车直奔周振刚居住的104室,但在半路上,王玲突然想回家一趟,顺便把手中的卡通娃娃玩具送给正在家里等待的孩子。
于是,王玲在中途下车,并说好晚些时候再去找周振刚。
回到家,王玲将玩具交给孩子后,便以出去打牌为由离家,来到104室。
次日一觉醒来,王玲很认真地和周振刚谈起要周振刚和他妻子离婚的事,还表示自己和丈夫已经挑明了,就看周振刚怎么办了。
但周振刚不愿意离婚,王玲一听这话就火了起来,和他大声争吵。
周振刚怕传出去影响太坏,毕竟他也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便着急地小声对王玲说让她不要闹。
但王玲根本不听,依然如故,周振刚怕丑事泄露出去,忙地用力捂住王玲的嘴,王玲自然拼命反抗。
此时已完全丧失理智的周振刚,狠狠地掐住王玲脖子,没过一会儿,
王玲就不闹腾了。
周振刚看见躺在自己身边已经断气的王玲,瞬间慌张了起来,但他很快冷静了下来,制定了一个毁尸灭迹的计划。
他先是骑着自行车将王玲的部分衣服和随身携带的手提包一起丢到了八一湖公园一带。
之后,又买了一把剔肉刀和一把菜刀,然后,把自己关在屋里,反锁上门,碎尸。
他将切下的尸块逐一放进塑料袋和手提包里,又把肢体用一个装风衣用的大塑料袋装着,外加一层窗帘布裹了,也放入一个大的提包里。
夜里3点多钟,他摸黑出了门,来到事先踩好点儿的2号楼前的化粪池井口旁,趁无人注意,着急忙慌地将尸块扔了进去。
回到家,他把剩下的肢体重新进行包装,藏到了地下室的通风管道里,只等以后伺机再处理。
之后,自认为万无一失的他,为了掩盖杀人事实,开始正常上班,并表现出一副很自然的面孔。
但其实,周振刚心里并没有这么轻松,他每天如惊弓之鸟一样惶惶不可终日,生怕被人发现。
加上王玲母亲以及同事经常到他这里找王玲,虽然逐一被他打发走,但是毕竟还是心虚,吓得够呛,天天如坐针毡。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突然听说单位准备利用他所居住的楼房地下室,将其改建成对外的招待所并进行装修。这下他可急了,又慌忙把那包“东西”从地下室里转移出来,放到自己控制的这套单元房里,藏在了厨房的水池里面,直到案发。
至此,这起轰动一时的京城大案告破。周振刚因故意杀人且手段残忍,最终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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