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5万!河南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2024-03-11 13:48:0003:29 281
所属专辑:九派新闻
声音简介

3月11日,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通告全文如下: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高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居住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得上楼入户,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二、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对在其他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四、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五、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六、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广大居民要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及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力度,对违规行为要予以制止。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用户评论

表情0/300
喵,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暂时没有评论,下载喜马拉雅与主播互动
猜你喜欢
《四部医典》

《四部医典》是中国医学·藏医学伟大宝库中的一部经典著作。由古代著名藏医学家宇妥·元丹贡布等编著,集古代藏医学的大成,约于公元773-783年著成。全书由四部分...

by:鲁星杞

勇气四部曲

在这纷乱的时间!在这无情的时间长河里!我们的存在到底是什么?有什么意义?一切都需要你自己去探索!也需要一点责任和勇气,去创造属于自己的那段传奇!

by:瞎子__TiAmo

万物游戏 第一部-第四部

作品信息:《万物游戏》作者:唐玥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万物游戏:一款沉浸式体验游戏,一款风靡世界、令所有疯狂的游戏;这个游戏,能满足你所有想象。内容提要:沈...

by:唐玥1981

心智跃迁四部曲

谷歌,海豹突击队和疯狂科学家如何变革人们的工作和生活

by:百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