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掷千金的“宝石王国”
天花乱坠的营销手段
以小博大的致富捷径背后
是一夜暴富的梦碎和血本无归的惨痛
近年来,以网络直播间为媒介、利用“赌石”为噱头实施的诈骗悄然兴起,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0年7月以来,以被告人刘青为首的16人在直播间以网络直播销售翡翠原石方式进行诈骗。主要手段是先以低价原石为诱饵吸引客源,再使用“某多多场控王”软件释放虚假观众账号,制造多人抢购气氛。同时聘请“演员”扮演原石货主,在直播间或户外直播点进行直播。通过虚假“合股购买”“空买空卖”“一石二卖”“销售假料”等手段实施诈骗。自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间,以刘青为首的16人诈骗26名被害人共计480余万元人民币。
2021年5月3日、6月8日被告人刘青等涉嫌诈骗罪16人被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21年10月11日,瑞丽市人民检察院以刘青等16人涉嫌诈骗罪报送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受理案件后,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通过引导公安机关侦查、精准提出继续侦查建议、集中讯问、释法说理、审慎量刑等具体措施,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022年4月27日,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对刘青等9人提起公诉。其余7人因证据不足、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庭审中,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指控:该案系玉石直播新型诈骗案件,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利用网络进行原石直播销售的过程中采取的一系列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寸红等26名被害人购石款和加工费共计4815095元,刘青等9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刘青系直播负责人,系主犯,应当对直播间所有诈骗金额承担刑事责任,其余8人应对各自诈骗期间诈骗的金额承担刑事责任。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9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等均被法院采纳,其中主犯刘青获刑7年。9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向被害人表达了歉意并表示愿意最大限度退赃。
本案涉案金额共480余万元,通过努力,案发后共向被告人追回涉案金额350余万元并全部退赔了案件被害人,追赃挽损比例达72.92%。
【法条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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