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望北

也算是曲线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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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望北

不是应该干死拼多多吗,怎么还怪起酒商不提醒了?

勇叔法言 回复 @小林望北

消费者维权相对困难,你看五粮液一发声明就上了热搜,这维权效率杠杠的

小林望北 回复 @勇叔法言

也算是曲线救国

勇叔法言

据五粮液方面透露,近期接到多名消费者关于从拼多多平台低价购买的五粮液产品真伪咨询。经过公司核实,发现该平台上的多家店铺销售的五粮液产品均为假冒。五粮液表示,将持续对电商平台店铺销售假冒五粮液产品的行为进行清查,并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勇叔法言

网络揭露 这个是不是办法的办法,如果生产者、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损失都不予赔偿,勇叔建议选择经营者、生产者中社会影响力大的企业,在微博上发布小网文,痛批这个企业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对消费者的维权置之不理等,引发大众的参与度,利用舆论压力迫使对方赔偿。这种方法,是在各种方式穷尽的情况下不得已采取的,勇叔建议提醒大家采取这种方式时,所述的事实必须是真实的,不能夸大,不能带有恶意评论的内容,就实事求是的说产品宣传时是什么样,自己买到后是什么样,能不能达到销售时具备的功能、性能,以及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了什么样的损害等。

勇叔法言

店堂通知、声明、告示无效。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当消费者因商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与商家交涉、协商时,千万不能为其店堂内服务规则或商品销售告示所约束,这些服务规则于法无据。

勇叔法言

合理利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另外,《网络购物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和《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也对这一原则进行规定,法律条文不多,而且和大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建议大家熟读掌握。现在大众的购物模式已经由线下转到了线上,网络购物成了一种购物新风向。勇叔问问大家,有没有网购过商品的听友吗?就算有,我感觉也不会多。但是网络购物,因为消费者没有到现场了解货物情况,出现了很多到货和展示商品不符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退款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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