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谋县检察院对张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一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对张某某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张某某在网上购买羊腰子粉、锁阳等中草药,按照网络上搜索的“偏方”将所需材料用破壁机打碎成粉末,并用在网上购买的胶囊壳将其装好放入罐中,命名为“雄风胶囊”,通过微信、快手平台进行公开宣传销售、出卖并获取非法利益。后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生产、销售假药的事实,其生产的假药及用来制造假药的原材料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扣押。经鉴定,张某某生产、销售的“雄风胶囊”为假药。
经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未经批准私自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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