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尤为重要。违法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技术、内鬼、APP非法采集、骗取或收买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成为大量涉网违法犯罪的上游犯罪,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益和财产安全。
近日,天津西青网安部门会同相关单位查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回顾
公安西青分局网安支队在工作中发现一男子利用非法手段获取并帮助他人非法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立即会同相关单位成立专案组,通过不懈努力,快速锁定藏匿于网络背后的“幕后黑手”黄某某。
随即专案组组织警力奔赴外省,在黄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并在其住处查获大量用于作案的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对其非法获取公民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出售,累计非法获利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西青警方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刑事拘留。
网警提示
公安机关每年组织“净网”专项行动,依法重拳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网络违法犯罪滋生蔓延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为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广大群众也应做到“三个不”,提升个人信息防护能力。
1、不乱扔
妥善保管、处置好个人信息的载体,包括一些文件、快递单、外卖单等。
2、不乱给
不要在互联网公开平台随意发布个人信息或者提供给他人使用,特别是个人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银行卡号等。
3、不乱点
不要随意点击和下载来历不明的网址链接、二维码、免费wifi热点等,不要随意点击App手机软件获取设备权限的“同意”按钮,并在电脑、手机上安装防护软件,及时更新升级,防止恶意木马、程序窃取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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