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财政局下达托克托县中央2024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434.12万元,专项用于托克托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示范工程”项目。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由中央预算安排,用于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近年来,托克托县积极响应中央财政号召,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系统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我县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以财政力量推动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以点带线、由线成面,持续促进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和全面提升。两年来托克托县共累计拨付县自然资源局782.36万元专项用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示范工程,其中上年拨付348.24万元,同比增长率为26.48%。
托克托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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