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问篇刺禁论篇第52【 题解】本篇明确指出:脏腑要害部位应该禁针;列举误刺人体某些部位造成的后果:轻者致盲、喑、肿、咳、聋、跛、遗尿等病,重者可致死亡。指出对暴饮暴食、大饥大渴、过度疲劳以及情绪剧烈波动的人,不可立即进行针刺。本篇主要阐述针刺禁忌的要点,以及误刺后造成的危害,故名为《刺禁论》。本篇名言: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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