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同桌,又想起一事,每每想起,都会傻笑。这位同桌是我青梅竹马中的一员。其实确切地说,我们不算是法定的同桌。怎么会这么说呢,因为我们的同桌关系,一直都是自己强求来的,从没得到班主任的认可,当然也稍纵即逝。
当时上了初中,我们俩一直是同班同学。所以,每次新学期开学的时候,我们都会自动自主地成为同桌。然后毫无悬念地,我们总会被班主任分开坐。
初一第一个学期,我们初到初中,初来乍到,不敢作夭。于是被分开坐也就自然地顺从了。过完第一个学期,我们对班主任有一定的了解了。于是,在第二个学习开始的一个晚自习时候,班主任来宣布座位的安排。无疑,我与好友又被分开了。于是,我们反抗了,跟班主任理论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坐在一起,为什么不可以坐在后排等等。他当然是长篇大论,我们失去耐心。然后在对话还没结束的时候,我们就扭头出了教室,离开了校园,到大街上游荡了。那晚,我们逃课了,没有再回学校。当然,第二天回去还是没有改变事实,反而被老师训了一顿。
这位我们自己认为的同桌,我们前两周见过面,一起相聚了几天,她如今一切都好。工作十分的出色,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有着她自己的育儿经,在受不了的情况下,会跟家里请假独自一人飞去三亚或远方旅行,避免人生断电,以更好地继续前方的道路。她的潇洒,独一无二,我很是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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