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法律尊严与威严,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失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天津多家法院现向社会公布。
宝坻法院
15名
蓟州法院
4名
被执行人:冯拥军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
12022519691011XXXX
住址:天津市蓟州区礼明庄镇礼明庄村1区6排8号
执行案号:津0119执5717号
被执行人:王小建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
12022519850719XXXX
住址: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杨庄子村1区2排3号
执行案号:津0119执7489号
被执行人:张金龙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
12022519811005XXXX
住址:天津市蓟州区孙各庄满族乡孙各庄村
执行案号:津0119执恢84号
被执行人:郑飞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
12022519920314XXXX
住址: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西南道村1区8排12号
执行案号:津0119执恢480号
被执行人:许宝山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
12022519780707XXXX
住址:天津市蓟州区桑梓镇厐庄子村2区3排13号
执行案号:津0119执恢49号
制作:郝竹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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