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靖州法院积极参与怀化中院组织的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公开宣判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
2023年2月下旬,被告人肖某在靖州县某镇中学路段以人民币500元的价格贩卖了一个约重0.1克的甲基苯丙胺小包给陈某某、唐某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违反国家关于毒品管理的规定,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一次,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七个月,与原判决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靖州法院将始终保持惩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充分利用好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设置禁毒宣教专栏,定期开展禁毒法规宣传、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庭审等活动,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教育氛围,增强大家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监制/王文胜 终审/荆成 初审/蒙奕霖 编发/张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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