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男子占用他人私家车位还口出狂言:“我车多,就要一直停你车位!”车位主人报案未果,于是找人用铁栏杆将车围了起来,然后自己飞去三亚躲避报复!网友:谁能告诉我,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通过什么正当途径解决???
鞠先生是车位的主人,他发视频说, 17 日晚上他回家的时候,发现车位被占用了!但他以为只是临时停用,就没计较。
可没想到对方一直占着他车位,被占第3天的时候。鞠先生就尝试打男子电话,打了起码有十几二十个吧,对方没有接。
第4天,物业去找男子,男子答应一会儿就去挪车,但还是没有去挪。于是鞠先生报案,派出所给男子打了电话,男子说第二天去挪车,可还是食言了
于是鞠先生就跟男子说,下午3点钟以后,如果你还不挪,我就会采取措施。
男子嗤之以鼻,鞠先生就找来两辆车把男子的车堵了!
可男子发话:“你如果堵我车,我就一直停你车位,反正我车多,开不开无所谓!”
看男子这个态度,鞠先生也是怒了,找工人用钢管把男子的车焊进里面!
而别人转述给鞠先生,男子正在四处找鞠先生的信息,要找他麻烦!
于是鞠先生飞去三亚躲避,只要男子敢破坏钢管,他就起诉!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这种没什么意义,花钱还没效果。焊了几个小时,人家切割几分钟就开走了!不是长久之计。焊了自己也法用啊……
也有网友说,怕你不切,就等着切割了。切了就属于损坏公私财物,就是犯罪了!
还有网友说,为什么报警找警察也没用?自己买的车位被占没办法处理,是不是因为这种冲突闹出人命才会重视!
那么,男子占用车位,民警为什么不能强制让男子挪走车辆呢?
因为这属于侵犯他人私人财产,不在民警的管辖范围内。鞠先生只能走法律途径起诉,让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鞠先生强行挪走车辆对车辆造成损失,那鞠先生就属于故意破坏他人财物。
同理,男子如果破坏鞠先生的焊接的钢管,也属于故意破坏他人财物。
目前,对于车位被占,确实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起诉费时费力,不符合现实!
我认为,法律应该调整一下:如果谁违法在先,另一方警告无效后,为维护自身利益而采取的一切措施,带来的后果由先违法的另一方负全责!这样才能杜绝车位被乱占的情况!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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