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向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原告薛某某的父母发出《关爱未成年人告知书》,引导父母提升责任意识,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
据悉,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灞桥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告知书》。
“婚姻关系无论如何变化,父母都应当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并应该共同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其最温暖的爱。”承办法官王玲对原告薛某某的父母说道。
灞桥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将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凝聚多方力量,持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行动,并将在少年法庭、家事法庭内悬挂《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导未成年人父母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以法之名守护每一朵花的盛开,用司法温情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强壁垒。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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