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4日夜里1点钟左右,江苏无锡有名的风景点蠡湖之光在经过一天的喧闹之后重归平静,几乎看不到什么游人。
这么大的湖面,自然会吸引一些捕鱼者,由于蠡湖禁止捕鱼,他们通常选择夜晚前来。这天晚上,就有两个捕鱼人拿着鱼叉小心地在湖边走着,用微弱的手电筒照着湖面,寻找游动的鱼群。
走着走着,他们看到湖面上有个白色物体在随着水波漂浮,且隐隐有股淡淡的酸臭味。他们原本以为是一条死鱼,可当走近用手电筒照亮漂浮物的时候,才发现是一个已经腐烂的人头。
接到报案的警察很快将头颅打捞上岸,只见头的下面还连着四节颈椎,更为恐怖的是,这个头骨的正面边缘,眼部边框、上颌骨等多处都有火烤的痕迹。
这明显是一起杀人分尸案,侦查人员推断,凶手之所以用火烤死者面部,是想隐藏死者身份,增加警方的侦破难度。
警方随后在附近展开搜寻,不久,其他尸块陆续被发现,几乎都被火烤过,尤其是手指纹和脚趾纹等容易核对身份的部位。
法医初步勘验后得出:死者是个女性,年龄在30岁到40岁之间,死亡时间在五天以上。
这类案件,确定死者身份是重中之重,警方立即在全市范围内比对近期的失踪人员,并向社会发布通告征集线索。
第二天,无锡溪南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他老婆在无锡失踪了。
男子是专门从山东泰安赶过来的,他妻子叫刘丹,33岁,生意人,7月4日晚从泰安坐火车去上海,说是要谈一笔业务。
5日下午5点,刘丹用一个陌生手机号码打电话回家,说是晚上要在上海请人吃饭,然后再乘火车回泰安。
但次日早上刘丹并没有回家,手机也关机了。刘丹丈夫觉得不妙,回拨前一天刘丹打来的手机号码,发现这个号码竟是无锡滨湖区小商店里的公用电话,于是他急忙赶到无锡,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寻找妻子下落,却迟迟没有收获,直到看见警方寻找尸源的通告,这才想着来报警。
一具被分割的女尸和一个失踪的女人,女尸死亡的时间和刘丹失踪的时间非常接近,两者年龄也相似。
为了进一步确认,警方立即通知刘丹女儿前来采取血样,再和头颅的DNA进行对比,结果显示,死者正是刘丹。
刘丹明明说在上海,怎么会在无锡给丈夫打电话呢?她在无锡见到了谁?只要解开了这些问题,谜底也就知晓了。
警方决定先从刘丹使用的公用电话着手调查,他们拿着刘丹的照片来到小商店询问,店老板一眼就认出了她。
“因为她问了我一些很奇怪的问题,所以我印象深刻。”店老板回忆说,刘丹在打电话之前问,这个公用电话的号码是电信的还是移动的,老板说是移动号码,不会显示区号,刘丹这才放心地说“我找的就是这样的电话。”通话结束后,刘丹又叮嘱店老板,如果有人回拨过来,不要说这里是无锡。
精明的店老板发现,这个打电话的女子是在刻意隐瞒自己所处的位置。他同时向警方提供了另一线索:刘丹不是一个人来打电话的,陪在她身边的还有个30多岁的男子,两人看上去举止亲热。电话打完后,这名男子还问店老板有没有蜡烛卖,最终,两人买了一对白蜡烛和几双男袜。
刘丹和这名男子是什么关系?买蜡烛做什么?如今刘丹已死,男子又在哪里?
显然,找到该名男子对破案非常关键。遗憾的是店老板只能简单地提供男子外貌,其他一概不知,想要直接锁定男子身份异常艰难。
就在这时,另一组侦查员查到,7月6日下午1点,在距案发地不远处的一处农行,有人用刘丹的卡在柜台取出了两万元现金。让人意外的是,取款者既不是刘丹,也不是店老板口中那名30多岁的男子,而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子。她穿着一件白色衣服,监控显示,她在取款单上签名的时候,还仔细看了看卡主姓名栏,显然,她对刘丹并不熟悉。
经过地毯式的搜寻,两天后,办案民警在银行附近的一家发廊找到了这名女子。眼看侦查工作即将取得重大突破,询问结果却让民警很是失望:这名女子告诉民警,是一个男子给了她这张银行卡和密码,让她去银行取钱,事后她只得到了200元的小费。
女子对要她取款的男子并不熟悉,不过,她描述的男子模样和当天陪刘丹打电话的男子相似。看来,这名男子就是凶手,杀人目的是为了劫财。
紧接着,警方又发现一份刘丹银行卡的取款清单:7月9日,在无锡市一家取款机上,有人取走了四百元钱。
监控录像显示,取款的是一名男子,他头上戴着一顶帽子,手里拿着毛巾挡着脸部。取款视频时长两分钟左右,专案民警反复查看,成功地捕获到了一个关键画面:有那么一秒钟,挡在脸部的毛巾掉下了一个角,男子赶紧又捂了上去。但就是这一秒钟,男子的脸部在监控录像中清晰地显露了出来,且他嘴上有一颗明显的痣。
警方把男子照片截取下来,拿给发廊女和小商店老板辨认,他们作出了一致的回答,取钱者就是他们上次看到的男子。
侦查员心中有了底,这名男子的活动范围并不大,无论是陪刘丹打电话,还是到银行取钱,始终在滨湖区周边。他的口音显示是外地人,那他肯定在无锡租有房子。
专案组拿着男子的照片进行大范围的走访,当来到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时候,一个工作人员告诉民警,这名男子来租过房子,他叫陈冬华,租房时间是7月3日,租期六个月。
7月3日正好是刘丹离开山东泰安的前一天,民警立即赶到出租屋,里面没有人,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桌子上摆放着两根只使用了一点点的白蜡烛。在厨房里,民警找出一把刀刃已经卷曲的菜刀,还发现了很多血迹,后经比对确认,血迹就是刘丹所留。
陈冬华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对其展开追捕工作,顺利锁定了他的行踪。
案发四天后的7月18日,陈冬华在上海落网。
经查,陈冬华时年34岁,福建连江县人。他前科累累,曾因盗窃三次被判刑,第三次判刑是1995年,判刑14年,2004年5月提前释放。
三十出头的陈冬华几乎在监狱度过了将近一半时间,他和刘丹相识,是在2006年的年初。当时,陈冬华在上海火车站游荡,看见了孤身一人的刘丹,见她穿得非常高贵,长得也漂亮,便主动搭讪起来。
刘丹毫无戒心,对满嘴花言巧语的陈冬华还生出了一点好感,临走时留给他一个手机号码。那以后,两人便通过短信聊了起来,越聊越暧昧。2006年4月份,刘丹到上海办事,约陈冬华见面,两人共同入住酒店,发展成实质的情人关系。
得到刘丹身体后的陈冬华并不满足,因为他觉得刘丹很有钱,每次见面的吃饭开房等费用都是刘丹掏的,还经常给陈冬华零花钱。有一次,刘丹甚至拿了1万多块钱给陈冬华,让他去做生意,最后却被他挥霍了。
这些还不算,毫无防备的刘丹把银行卡的密码也告诉了陈冬华,几次让他帮忙取现金。陈冬华看着刘丹账户里动不动就是十来万,渐渐生出了歹意。
陈冬华平日有赌博的习惯,欠了一屁股赌债,两人最后一次约会前,陈冬华被几个债主围殴了一顿,并给他发了“最后通牒”,说是再不还钱就要砍他的手。
陈冬华自然想到了摇钱树刘丹,打电话约刘丹见面。为了逃避侦查,他特意把见面的地点选在了非常住地无锡,还骗刘丹说要带她去一处好玩的风景区。
可怜的刘丹以为陈冬华要给她制造浪漫,哪知是要送她上断头台。
在出租屋里,陈冬华勒死了刘丹,焚烧了重点部位后分尸丢弃,又取走了她银行卡里的钱拿去还债。陈冬华本以为刘丹卡里像往常一样至少有十来万,自己拿着这笔钱可以潇洒快活好一阵子,没想到只有两万多块,很是失望。
两名当事人,刘丹已死,两人相处的很多细节以及杀人经过都是陈冬华自己交代的,再与证据印证。可该案一审时,陈冬华突然翻供说自己并没有杀刘丹,刘丹是自杀的,他之所以分尸,是“怕说不清楚”。
陈冬华辩称,刘丹患有癌症,与丈夫的关系很不好。两人在一起后,刘丹一直挑唆陈冬华杀了她的丈夫,这样她就可以正大光明和陈冬华在一起了,但陈冬华没有答应,刘丹很是郁闷,自己认为陈冬华不够爱自己而选择了自杀。
陈冬华说,那天晚上,他们本来要吃烛光晚餐的,但等他买好东西回来时,刘丹已经自杀了,他怕警察认为他是凶手,便把刘丹的尸体分割抛掉,悄然返回上海。
针对陈冬华所讲,检察机关的人员到刘丹户籍所在地调阅了她的医疗档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曾经患有癌症、抑郁症等疾病。最终,法院认定陈冬华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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