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五一”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4-04-30 12:48:0202:40 19
所属专辑:桂林大小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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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将近,住宿餐饮旅游等消费需求集中释放。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桂林市良好旅游形象,现就“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者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依法执行,不得超标准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标价牌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法律、行政法规对经营者的标价形式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除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外,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相关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低标高结、虚假折价减价、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线上交易平台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使人误解价格标示的行为。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应立即对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人员共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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