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作为政府建设运营的保障性住房,是为收入中等偏下且在住房方面存在困难的城镇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在住房方面有特殊需求的群体多渠道解决住房困难,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方式。审计过程中,发现个别旗县区存在公租房保障作用发挥不充分、未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公租房内部设施产权不清等方面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是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公租房的统筹规划,根据本地区财力和经济发展状况,多渠道运作,充分发挥公租房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入轮后期得到合理保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在住房保障领域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合理确定各类保障人群准入门槛,明确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同时,建立公租房使用情况动态摸排及调整制度。一方面,加大宣传和摸排力度,使住房困难群体得到应有保障;另一方面,加强对辖区内公租房资源的合理调度和分配,切实完善公租房准入、使用和退出机制,全面提升公租房管理和使用效率。
三是各旗县区对于公租房内部由政府投资的设施及装修,应根据本地区居民平均水平,严格区分保障性设施和改善性设施。应严格控制改善性设施的政府投资规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发生资金浪费情况。对于金额较大的政府投资设施及装修,应明确资产权属关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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