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熟人之间好办事,但“心怀鬼胎”的熟人可要注意了!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对熟人缺少警惕和疏于防范的心理,使得诈骗更易得手。王某就遭遇了这样一起诈骗。
不久前,王某隔壁新搬来邻居张某,一来二去两家便熟络起来。王某在聊天中提到自己最近没有工作,养家糊口十分困难,张某谎称自己认识某单位领导,可以帮助王某提供就职机会,但是需要花钱打点关系。
出于对张某的信任,王某以为自己遇到了“贵人”,随即转给张某“办事费”2万元。一个月后,王某迟迟未等来上班通知,便焦急催促张某。张某见状遂私刻有关单位公章和领导个人印章,并使用印章伪造劳动合同书给王某,让王某误以为自己被录用,直到王某登录网站未查询到自己的社保信息,这才发现受骗的事实。张某已被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示:警惕身边人“杀熟”,遇人遇事冷静分析,切莫相信所谓的“托关系”“走后门”,要通过正规途径办事情,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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