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武宁县财政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筹措财力,持续加大投入,切实兜牢兜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儿童群体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兜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坚持“应保尽保”的基本原则,持续做好困难群众保障兜底工作,切实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截至一季度末,全县共发放城乡低保1676.46万元,惠及35740人次;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金473.84万元,惠及5098人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75万元,惠及25680人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61.32万元,惠及537人。
二是稳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严格执行“基本民生只增不减”的思路,联合民政部门共同印发《武宁县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提补的通知》,对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0元,达到93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5元,达到605元。将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5元,达到 71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80元。
三是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督管理。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认真核对发放人员、人数和金额,确保资金兑付精准;借助“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救助资金分配、下达、兑付实施全程监控,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直达。强化困难群众救助项目资金绩效监控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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