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提升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交警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周年契机,深入景区、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的心坎上。
活动中,西青分局交警支队杨柳青大队交警在石家大院人流量集中区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向驾驶人、乘客等交通参与者讲解涉及自身出行安全的常识和经验,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内容,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讲解典型事故案例、“拉家常”等形式,讲解各类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普及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疲劳驾驶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一盔一带”的重要性,以及日常出行或外出游玩时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引导他们驾乘车辆要系好安全带,杜绝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同时提示他们出行时提前规划出行线路,遇拥堵路段谨慎驾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此外,交警还向过往车辆驾乘人员发放宣传提示单,叮嘱驾乘人员在驾乘车辆时莫忘安全,小心驾乘,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今天交警的宣传让我知道了交通事故的严重性,以后我会在日常驾驶机动车出行中,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杜绝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游客与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让群众切实认识到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为构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进入夏季,降雨高温等天气多发,大家在出行时要保障合理的车速,正确使用灯光,同时不要为了一时方便发生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5月6日上午,在韩城桥市场门前,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咸水沽大队交警正在向沿街商铺和外出采买市民开展交通安全宣讲。交警结合近年来夏季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将降雨、大风、高温等天气如何安全行车、杜绝酒驾、醉驾、困驾、疲劳驾驶等内容向出行居民和市场商铺经营者进行了讲解。与此同时,交警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易发的违规超员、超载行驶、不依规佩戴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规定、处罚和后果进行了讲解。
在小站镇迎新村的农村集市周边,津港公路大队交警结合自行设计印制的交通安全提示展板、安全出行宣传材料,为商贩和赶集市民讲解了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不系安全带、农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等农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倡导他们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出行、安全驾驶,共同营造夏季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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