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舞水二桥桥头电力新外滩2期E栋402室的怀化市浴乐汇足浴店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被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以5100元罚款。
日前,消防检查人员对怀化市浴乐汇足浴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足浴店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怀化市浴乐汇足浴店罚款人民币5100元。该单位负责人表示接受处罚,吸取教训,积极整改,并如期缴纳了罚款。
下一步,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为辖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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