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以增强产业工人获得感为目标,梁溪区崇安寺街道总工会面向全街道企业、广大职工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提示函,正式全面启动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
明确要约对象。辖区范围内有独立工会但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到期需要续签的单位,实行独立的工资集体协商,各社区联合工会,实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
规范协商程序。通过单独要约、分片要约、集中要约等多种形式开展“春季要约”行动,单位工会向单位行政方书面要约,行政方及时给予书面回应,以协商会议的形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形成协议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审议通过并报送劳动部门审查备案,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合理、合法。
崇安寺街道总工会将继续为职工搭建平台,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有序开展,努力促进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让“春季要约”行动成为劳资双方沟通对话的最佳平台,不断扩大覆盖面,切实增强实效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基层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劳资双方共赢提供保障,不断提升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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