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桂林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如期完成自治区“4月底财政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达30%”的目标任务。
一、精准谋划储备和实施项目
积极联合乡村振兴等部门督促指导有衔接资金的县区提前做好项目论证和项目储备,严格项目入库及项目调整程序,强化项目库管理,建立和完善衔接资金项目库。着力加强产业项目谋划,确保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在产业类项目投入比例总体保持稳定,自治区衔接资金在产业类项目投入比例不低于50%。要求各县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围绕发展重点产业项目和精品示范村千万工程项目,集中资金大力支持产业发展。同时,统筹考虑衔接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加强政府采购活动计划性,及时提醒各县对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衔接资金项目,要按照“不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公开政府采购意向”,严格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前置程序。
二、严格执行项目全过程监控管理
会同乡村振兴部门不定期开展实地督导,加强对衔接资金项目审批、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等全过程管理,督促各县3月底前完成2024年提前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报备及审批,举一反三,积极排查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指导资金使用单位按照项目清单建立“一项目一档案”,规范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聚焦资金支付率、项目开工率等重点指标实时情况,强化调度指导,加快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据统计,截至4月底,全市计划实施项目1501个,已开工项目1299个,实施项目开工率达到86.54%。
三、全力以赴保障衔接资金支出
为保障衔接资金支出需求,桂林市各级财政部门及时测算衔接资金支出需求,积极向上申请调度资金,全力以赴筹措库款,为衔接资金支出工作提供了坚强的资金保障。同时,充分发挥桂林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资金保障专责小组职能,注重统筹组织、协调指导。从4月中旬开始,充分利用预算一体化平台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时数据,每天调度衔接资金支出情况,督促各县切实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资金,确保在衔接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据统计,截至4月底,全市收到上级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1.22亿元,已完成支出3.64亿元,支出进度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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