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蛋神《电影世界》有感于
四天前广州日报一条“婚前新娘发飙,婚后各过各的”的新闻直达灵魂拷问:男方家长买的
新房子应不应该加她的名字?!
请看新闻回顾划重点:
男方婚前买了房,不愿意加女方名字
女方直接拒绝了男方彩礼
并提出了3条婚前协议▼
1. 不帮男方还房贷,并只愿承担50%的生活开销。
2. 不接受成为全职太太,琐碎事两人分担。
3.女方不照顾男方父母。(男方母亲有抑郁症,可能遗传老年痴呆)
为此,她也不要男方家彩礼。
“你不加我名字
我也不帮你还贷
更不当全职太太照顾家庭”(附上微信新人火药味对话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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