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文件汇编
更新时间:2023-06-17 20:40为您推荐上海市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文件汇编免费在线收听下载的内容,其中《《劳动争议裁诉标准与规范》第二十一章(4)》中讲到:“二,对于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的,因往往结合劳动关系确认争议可以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但对于具体缴费金额确认属于社会保...”
二,对于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的,因往往结合劳动关系确认争议可以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但对于具体缴费金额确认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能,应有社会保险机构认定十五试用期发生的劳动争议是否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裁诉标准与规范》第二十一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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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停滞。仲裁庭是代表仲裁委员会对具体劳动争议案件行使仲裁权由今一定程序选出的仲裁员组成的非常色性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

2020中级:法规与政策(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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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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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争议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停滞。仲裁庭是代表仲裁委员会对具体劳动争议案件行使仲裁权由经一定程序选除的仲裁员组成的非常摄性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仲裁庭分为一般仲裁庭和简单仲裁庭一般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

第十二章第五节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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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当事人和第三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务派遣单位和英国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于有利害关系的

10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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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仅规定申请仲裁决的案件适用特殊程序并没有区分,三次仲裁还是劳动争议,仲裁显然未排除劳动争议仲裁。因此,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撤销测裁案件时,应当参照三次仲裁测裁案件的审理期限也为两个月

《劳动争议裁诉标准与规范》第二十二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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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仲裁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动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为共同当事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第九章 劳动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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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涉及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士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规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的相关司法解释

21.1:劳动争议处理相关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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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属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争议诉讼的涉案范围和受诉人法院的管辖范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顺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且单身不服裁决的下列案件

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之代理劳动争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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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管辖,一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两审中局制,由民事审判庭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劳动争议当事人和举证责任-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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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第三章 仲裁(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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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劳动仲裁-哪些劳动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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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争议当事人是指劳动争议案件中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而职工当事人的特殊情形一是劳务怕点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化,简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四节劳动争议当事人和举证责任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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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做如下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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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

21.2: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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