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着丧服的人,不要去参加或帮助他人的丧事或祭祀。在除服之后就能马上参加了吗?
男女双方定亲了,在结婚日来临之前,男方或女方遇到父母过世,这个时候双方要怎样做才是合礼的呢?
请跟随张讲师听孔子的回答~
曾子问曰:“相识有丧服,可以与于祭乎?”孔子曰:“缌不祭,又何助于人?”
曾子问曰:“废丧服,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孔子曰:“说衰与奠,非礼也,以摈相可也。“
曾子问曰:“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孔子曰:“婿使人吊。如婿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人吊。父丧称父,母丧称母。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婿已葬,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许诺而弗敢嫁,礼也。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婿弗取,而后嫁之,礼也。女之父母死,婿亦如之。”
曾子问曰:“相识有丧服,可以与于祭乎?”
各位,我们这一集,如果摆在刚刚那两集的前面,我想大家就会更清楚一点。
曾子问孔子说:有认识的人,他家里有丧事,可以与于祭乎?我们可以参加他的祭祀吗?那这边讲说这个祭,祭这个字就是已经葬了。自己有丧服,可不可以参加别人家里的祭祀?
孔子曰:“缌不祭,又何助于人?”
就是我刚刚讲的,孔子说:缌不祭,说自古以来啊,即使你穿的是最轻最轻的祭服,叫做祀。
各位我们现代的祭的丧事,各位也会看到比如说爷爷、祖父过世、曾祖父过世,那第五代孙第六代孙,远房的亲戚来,都是最细最细的麻,然后或者是远房的亲戚,旁系的,就是别一块小小的麻服,别在手臂上,就差不多这个意思啦。
如果你是很亲的,就是整身都是穿麻服。如果你是很远的,就很可能是头上扎有麻的象征的带,或者手臂上、臂章上有一个象征丧事的麻,而且是最细的那一种,那个就叫做“祀”。即使你身着最轻的祀服,尚不得自祭于自己家的家庙,何助于人呢?哪里还能去助别人丧祭呢?各位,你现在服着丧服,连自己的宗庙都不能去祭,何况是别人。你都服着丧服,那个吉祭都不能祭,碰到晦气,对不对?那你就要请别人帮忙了,那你现在别人家里有丧事,我们再把晦气带过去,那还行吗?那不行。
各位,已经入了庙的很远古的古宗,我们去祭祀的时候都算吉祭,而不是丧祭。所以当家里真的有丧事的时候,我们都不敢去祭。这个是古代一个心里面为人着想的一种想法,都是为别人设想,古代的人认为家里有丧事是一种晦气,是一种不吉利,那也许别人家现在正有吉利的事。比如说,我们家现在正在办丧事,你别着一个臂章,是有丧服的,别人家现在正在办喜事,然后你也去帮忙。各位,这个人家会觉得宁可你不来帮忙,你来帮忙是不是咒我们的霉头?各位,对不对呀?
所以,这种情况,我们自己就要退一步想,也许人家会忌讳,我们就不去。后来就形成家里有丧事,三个月之内、百日之内,或卒哭之内的时间之内,尽量不到人家家里走动,也是为了这个事情。不过朋友之间有事互相帮忙都可以。只是说,如果人家要祭祀他们的宗庙;如果人家家里有什么喜事,我们千万不要去帮忙,大概这个意思啦。
曾子问曰:“废丧服,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
曾子这个时候就问,说废丧服,废丧服什么意思呢?就是刚除掉丧服,刚除掉丧服什么时候呢?
如果以父母来说,服丧是三年,对不对?三年其实是头尾算三年呐,那真正实际上是两年,两年24个月,第25个月就要除服了。
刚除服,就是除服的祭奠刚结束,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可以马上去参加别人的丧事的馈奠吗?这个时候他不问说,我直接可不可以去参加别人的吉祭,不问祭直接问馈奠,为什么?因为馈奠如果不行,吉祭就不行了。那这个刚脱完丧服,馈奠还可不可以参加?因为他有一个嫌疑了,这个嫌疑就是说,你刚除完服是没有错,但是那个余气还在。
那别人的丧事,现在还在进行,如果我除完服之后,比如说已经过了一个月,已经过了两个月,那别人有馈奠之事的时候,我们就去帮忙。但是如果说我昨天、前几天、前两三天,我刚除完丧服,我马上去帮忙,对别人来说是有嫌疑的啦。
因为什么?因为这个气呀,吉凶之气在交接啊,它就像一天,晚上11点到隔一天的1点,这两个小时之间,它是算同一个时辰,它的气正在交接呀。11点到底是算今天还是明天?它都算。1点以前是算今天还是算明天?它也都算啦。所以虽然是除服,各位守丧三年,它并不是满三年才除服,它是二十五个月就除服了,对不对?那这个气在交接,它有一个时间性,所以凶气未完全脱净,不再去参与别人的馈奠之事,就好像凶上加凶,不去这么做。
孔子曰:“说衰与奠,非礼也,以摈相可也。“
孔子说,脱掉了你的丧服,那个衰,冉衰之衰,那个不念shuai。那个“说”念tuo,就是脱掉,就是除服的意思,说衰就是除服啦。然后就去参加别人的馈奠、祭奠。非礼也,这个是不合礼的。这个原因是什么呢?你去参加别人的馈奠,我们去做人家的吉祭去帮忙,它是以一个正气来服侍于别人的神,那你的余哀还在啊,余哀、余下的煞气还在,而去侍别人的正神,这个不合礼。
举个例子来说好啦,各位就像这样吧,我记得前面的《礼记.曲礼》就讲过这个事情,说刚除服,早上刚除服,下午就唱歌,就会被一些君子所笑,说有必要这么猴急吗?对不对?
不然我们再举个例子,比如说我今天早上去参加别人的告别式,那个是一个很亲的人的告别式,参加的时候呢,我内心感觉到很哀戚,这是很合礼的。结果我一出来之后,马上就去找个卡拉ok开始去唱歌,开始在那边跳舞,这合礼吗?不合礼呀。为什么?对人的哀思、气氛的转换,总有一点时间。
古人呢?像孔子,今天如果参加了别人的丧事,有了哀思,他今天就不唱歌了,就这个道理。我们刚结束一个丧事,那是一年两年,是两年的事情。一结束两年,今天结束,明天去参加别人的馈奠之事,这个是不合礼的,就是这个道理啦。
“以摈相可也”,如果你直接去参加馈奠这个不好,但是如果你在旁边帮助主人迎宾,比如说告诉来宾说这怎么走,到哪里签字,这些是可以的。为什么?因为这些在主要的礼节之外,你并不是直接进到场内,也不是在场内直接准备贡品,然后主持仪式,都不是。这个摈相不是主持仪式的,就是说在旁边帮忙,在场外帮忙,引导宾客,那些就叫做“傧相”。因为不是自己行礼,吉凶不干于神,所以这个情况,是可以的。
所以像这种情况,各位,我们就知道啦,说如果自家、自己有碰到丧事的话,不是说不能交朋友,也不是说不能跟朋友见面,但是在丧事最重的,在卒哭之前,最起码要把握在未下葬之前,你就不要到别人家里串串门子,这个自己要检点。
当然我想你到别人家里去,别人是不会反对啦,但是自己呢?就是要约束这个不合礼。为什么呢?因为家里有这么重的丧事还串门子,算是合礼吗?不合礼。自己家里的丧事没有准备妥当,结果别人家里祭祀的事情,你竟然去帮忙,这合礼吗?这也不合礼。最起码等到现在来说,时间虽然缩短,自己的亲人下葬之后,然后也不能马上啦。不要急着说下葬了,明天下葬,后天赶快去唱卡拉ok、去跳舞了,我觉得这是很失礼的,也很不对的,很不仁厚的一个做法。
曾子问曰:“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
曾子问孔子说,婚礼已经给了聘金了。纳币,就是已经给聘金了,而且已经挑好日子了,有吉日,已经订定了要去娶女方,这个吉日都做好了。也就是说这个已经是未婚妻的了啦,然后结婚的日子都定了。
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结果女方的父母死了。哇,那这个婚礼该怎么样的举行才合礼呢?
孔子曰:“婿使人吊。如婿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人吊。
孔子说像这样的情况,已经是未婚夫了,对不对?未婚妻了,那未婚妻的父母死,那么未婚夫这个男方就要使人去慰问、去凭吊。那如果反过来说,未婚夫、未婚妻已经成定局了,日子都挑好了,结果男方父母死了,则女之家人一样,派人来慰问,来致意。
父丧称父,母丧称母,
那么去致意的时候,如果是对方的父母父亲过世,我们男方,女方父亲过世,男方去致意,就要说奉男方的父亲之名来凭吊、来慰问;那么如果是母亲过世呢?女方母亲过世,男方派过去说,我是奉我方母亲之名来慰问,以母亲之名。父就以父亲之名,母就以母亲之名,这个两个要相对的就对了。
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
如果你的父母不在呢?那就说叔叔伯伯的名字,如果是女方的父母过世,而你的父亲不在,就说我的伯伯派人来慰问;如果是她的母亲过世,说我的婶婶派人来慰问,这样相对地比体,这样做才合礼。
她们家有人过世了,可能这个结婚的日子可能有所延误,但是延误是另外的事情。这个时候要慰问,慰问的时候,不是以女婿的名,因为女婿是个小孩,不敢自专。你家里还有长辈啊,对不对?
所以这种时时刻刻,不自专,不要自己想当老大,家里老大还很多啦。你的父母都还在,你小孩子做什么事情,出去,当然就要以家里面的父母之名,来做事情,这个才是不自专的人。像现在的人,什么事都要表现地自己很大,明明父母都还在,长辈都还在,然后出去都用自己的名,这个就不对了。
婿已葬,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
这个是一个假设,假设这个婿是男方,假设说男方的父亲过世了,这是一个假设,然后男方的亡父已经葬了,叫做“婿,已葬。”不是女婿葬了,而是说未婚夫、未婚妻已经已成定局了,然后男方的父亲过世,而且已经葬了。
“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那这个时候,男方他的父亲过世了,那么谁做主呢?就要由伯父或叔父来做主,那女婿的伯父,就派人传口信到女方,说什么呢?
说”某之子有父母之丧”,
说某某氏某某姓氏,张就说张家,谁谁谁,谁的儿子,李的话,李家谁谁谁的儿子,刚好遭逢他的父亲或母亲过世。
”不得嗣为兄弟“,
没有办法继续给你结为亲家。那个兄弟就是亲家,没有办法继续,那个“嗣”就是继续,没有办法继续如期地结为亲家。
“使某致命“,
葬过后了,葬过后哀戚之情就稍减了,葬过后,我派某某人来传达讯息,告诉女方。
各位,这个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男女已经有了婚约,结果男方父亲刚好过世。这一过世,他就要守丧相当长的时间,对不对?守丧这么长时间,虽然我们有婚约,但是女方不一定要等我啊。正在哀戚还没下葬的时候,正在忙乱,所以没有那个心情再管婚姻的事。
但是下葬之后,哀情就稍减了,这个时候男方的主人、长辈就要出面来传达这个讯息给女方说:男方某某人,本来跟你有婚约,但是现在没有办法继续,必须终止它,他必须守丧,我传达这个讯息给你。
这个是什么意思?这个就是说,男方不敢认为说“我要守丧三年,然后女方就会等我三年呐”,不敢这样子自专地认为,那也不敢一定说那女方你就去嫁人呐。所以,他就是只传达一个讯息,这个讯息就告诉女方说,我们刚好碰到这样的丧事,那么他要守丧多少年。这个时候长辈,就派人传达这个讯息,这个讯息的意思就是说,不敢旷废日时,耽误你的青春。但没有说你一定不要嫁给我,没有说你一定要等我。就把这个消息告诉女方,静听女方的决定,我们不敢替她决定,就静听女方的决定。
你看这个心胸多宽阔,没有说:“你一定要等我,你不等我的话我要给你好看!”古人很文雅,没有这样哦。也没有说你一定要嫁人,我就不要你了,也没有。双方有一个很善意的约定。现在是不得以碰到这个情况,我不敢说像这样,家里有了凶丧的事情,对不对?我们不敢说你,还要求你,一定还嫁给我,那我把信息告诉你,我要开始呢好好地守丧。
女氏许诺而弗敢嫁,礼也。
这个时候女方,她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我就继续等他,等他服丧完毕。另外一条路呢?就是:我不等他了,我要改嫁了。但是这个合礼吗?人家又不是对不起你,人家只是家里遭逢丧事,然后你的婚约就要取消,你到底求个什么?对不对?这不合礼呀。
所以合礼的方式,孔子讲合礼的方式,合礼的方式就是男方告诉女方,但是不能说:你一定要嫁给我,或不嫁给我;女方许诺,女方就告诉男方说:“好,等你们除丧之后,我们再行联姻。”这中间还未除丧之前呢这两年间,而弗敢嫁,女方不敢把他的女儿再许配给别人。礼也,这个时候就是男女双方都有情有义了。
婿免丧,
等到这个男方除丧之后,各位,就是二十四个月之后,等于二十五个月了。等到男方完全除丧之后,除丧二十四个月之后,二十五个月除丧,他也不敢二十五个月再来提,他可能会等二十六月、二十七个月,会拖一段时间。
免丧之后,女之父母使人请,
女方就要看好日子了,他已经除丧。刚除丧那个哀伤的气息正在减退。二十五个月除丧,他绝对不敢二十五个月就叫人去。女方的父母,会在二十六个月或二十七个月,缓一下,请托一个人,去请问男方什么时候,是不是男方订定一个成婚的日期呀?所以你看看这个女方,他要直接去请。为什么?因为男方当时已经告知我们了,是由我们来决定的。
那如果你决定要嫁人家,男方就不会再派人来问说:那你已经都除丧了,你要不要嫁我?如果男方这样子做,等于是在要挟一样,这个时候如果女方愿意,女方要主动请人去告诉他们,而且她自己看日子哦,主动去请人告诉男方,是不是你订定个什么日期,来迎娶我方的女儿啊?
婿弗取,而后嫁之,
这个时候我已经有情有义了,女方已经有情有义了,对不对?我等你两年,而且我主动去问你说,当时我们有约定,是不是这个时候你派人来娶?
婿弗取结果男方反悔,男方没有要娶。
而后嫁之,而后这个女方把女儿嫁给别人。
礼也。
哎,这个是女方做得怎么样?有情有义了啦。这都很合礼,不能说对方遭逢不测、遭逢不幸的事情,我马上就翻脸,那很没有道义。那我等你,等你两年,两年之后呢?男方没有来请。男方主动来请也不对,像人家要挟一样,女方要主动请。请了之后,他没有要来娶,没有消息。这个时候我嫁人,我于心无愧,不会对不起人嘛。
女之父母死,婿亦如之。
如果换个立场,女方的父母过世了,调过来,这个立场是一样的,男方呢?就像刚刚女方这样的做法是一样的。
各位,我们看看古人的这个礼,《礼记》里面到底在写些什么东西呀,你仔细揣摩里面,他之所以这样订定这个礼,说这样礼也、这样礼也。他不是说不行,他不是说这犯规、也不是说这犯法,他只是说这个合不合礼。合不合礼,这个”礼“,就是内在的一种仁厚的心思、内在的一种善意。
所以刚刚你看到说这种情况,男方的父母过世,怎么处理呀?这个婚礼要不要再继续呀?怎么处理才合礼呀?跟女方之间要不要解除婚约呀?我们应该怎么样对人,才宽厚啊?就是像刚刚这样所记载的,这就是一个很合礼很宽厚的一个做法。
好,各位我们所以学《礼记》就是学一种古人的一种善念、一种宽厚、一种对人的宽厚。
听友216699805
曾子问第七(6) 曾子问曰: 相识,有丧服可以与于祭乎? 孔子曰: 缌不祭,又何助于人。 曾子问曰: 废丧服, 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 孔子曰: 说衰与奠,非礼也; 以摈相可也。 曾子问曰: 昏礼既纳币,有吉日, 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 孔子曰: 婿使人吊。 如婿之父母死, 则女之家亦使人吊。 父丧称父,母丧称母。 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 婿,已葬, 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 某之子有父母之丧, 不得嗣为兄弟, 使某致命。 女氏许诺,而弗敢嫁,礼也。 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 婿弗取,而后嫁之,礼也。 女之父母死,婿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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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问曰:「相识,有丧服可以与于祭乎?」孔子曰:「缌不祭,又何助于人。」 曾子问曰:「废丧服,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孔子曰:「说衰与奠,非礼也;以摈相可也。」 曾子问曰:「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孔子曰:「婿使人吊。如婿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人吊。父丧称父,母丧称母。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婿,已葬,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许诺,而弗敢嫁,礼也。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婿弗取,而后嫁之,礼也。女之父母死,婿亦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