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秦老师要和大家分享的问题是:在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现在从公司辞职了,结果公司死活都不配合到税务局去办理变更财务负责人怎么办。
这个问题,秦老师认为,财务负责人的变更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现在税务局流行黑名单制度,万一这一家公司要是出了什么违法的事情,搞不好作为财务负责人就会跟着进黑名单。这一进黑名单以后,还有哪个企业敢请你呢?你想想,企业请会计肯定都不想请一个被税局盯上的会计,结果一旦进入了黑名单,那以后对你个人来说,饭碗不说砸了,肯定也得成一个破饭碗了!那么作为会计辞职之后,公司死活都不配合,导致你无法到税务局去变更财务负责人,把自己的名字给消掉,怎么办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说到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就要来说一说法律的规定了。征管法以及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企业税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来登记的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办理变更,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我们从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可以看到我们企业不办理变更财务负责人,那属于是行政违法行为是要受到税务局的行政处罚的。既然属于违法行为,那税务机关就有责任去纠正去处罚。那么我们作为会计,只需要把自己离职的事实光明正大的告诉税务局就行了。税务局要是不管,那就是不履行职责,明明知道企业违法而不管,这可是渎职,退1万步来说,就算税务局不管,但是将来企业出了问题,和你实际没有关系的情况下,税务局要是把你列入黑名单,你完全可以起诉税局。一是要求税局恢复你的名誉,二是要求税局履行职责,三是要求严惩渎职。这么一来,谁还会把你列为黑名单呢?当然这里关键的还得证明你确确实实把自己离职的事情告诉了税务局,那么怎么证明呢写个书面报告,把手机的录音录像功能打开交到税务局,这样你就没事啦。当然有人肯定嫌麻烦,而且又怕得罪人,总想着啥都不干,那以后真的要出了事,被放进黑名单里面,把你的饭碗砸了,那你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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