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
夏官司馬第四
(六)
司右:掌群右之政令。凡軍旅、會同,合其車之卒伍,而比其乘,屬其右。凡國內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屬焉,掌其政令。
虎賁氏:掌先後王而趨以卒伍。軍旅、會同亦如之。舍則守王閑。王在國,則守王宮。國有大故,則守王門。大喪,亦如之。及葬,従遣車而哭。適四方使,則従士大夫。若道路不通,有征事,則奉書以使于四方。
旅賁氏:掌執戈盾,夾王車而趨,左八人,右八人。車止,則持輪。凡祭祀、會同、賓客,則服而趨。喪紀,則衰葛執戈盾。軍旅,則介而趨。
節服氏:掌祭祀朝覲袞冕,六人維王之大常。諸侯則四人,其服亦如之。郊祀裘冕,二人執戈,送逆屍従車。
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帥百隸而時難,以索室驅疫。大喪,先柩。及墓,入壙,以戈擊四隅,驅方良。
大僕: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掌諸侯之複逆。王眡朝,則前正位而退。入,亦如之。建路鼓於大寢之門外,而掌其政,以待達窮者與遽令。聞鼓聲,則速逆禦僕與禦庶子。祭祀、賓客、喪紀,正王之服位,詔法儀,贊王牲事。王出入,則自左馭而前驅。凡軍旅、田役,贊王鼓。救日月亦如之。大喪,始崩,戒鼓,傳達于四方。窆亦如之,縣喪首服之法于宮門,掌三公孤卿之吊勞。王燕飲,則相其法。王射,則贊弓矢。王眡燕朝,則正位,掌擯相。王不眡朝,則辭於三公及孤卿。
小臣:掌王之小命,詔相王之小法儀。掌三公及孤卿之複逆,正王之燕服位。王之燕出入,則前驅。大祭祀、朝覲,沃王盥。小祭祀、賓客、饗食、賓射掌事,如大僕之法。掌士大夫之吊勞。凡大事,佐大僕。
祭僕:掌受命于王以眡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糾百官之戒具。既祭,帥群有司而反命,以王命勞之,誅其不敬者。大喪,複於小廟,凡祭祀,王之所不與,則賜之禽。都家亦如之,凡祭祀致福者,展而受之。
禦僕:掌群吏之逆,及庶民之複,與其吊勞。大祭祀,相盥而登。大喪,持翣,掌王之燕令,以序守路鼓。
隸僕:掌王寢之掃、除、糞、灑之事。祭禮,修寢。王行,洗乘石,掌蹕宮中之事。大喪,複於小寢大寢。
弁師:掌王之五冕,皆玄冕、朱裏、延紐,五采繅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紘。諸侯之繅斿九就,瑉玉三采,其餘如王之事,繅斿皆就,玉瑱、玉笄。王之皮弁,會五采玉璂,象邸玉笄,王之弁絰,弁而加環絰。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韋弁、皮弁、弁絰,各以其等為之,而掌其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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