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人民广播电台的历史沿革

2024-02-23 22:39

2024-02-24 00:18

1958年,汕头人民广播电台成立,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在管理体制上隶属广东省广播事业局和中共汕头地委双重领导。汕头人民广播电台除内设部门外,还下辖广播实验台(后改称广播转播台)和有线广播站。
1982年2月,经广东省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汕头地区行政公署广播事业局,负责全区广播电视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与汕头人民广播电台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二个衔称”。
1983年汕头实行地、市合并。11月8日,汕头行署广播事业局撤销,成立汕头市广播电视局,作为汕头市人0民政府的下辖事业单位,受汕头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省广播电视厅双重领导,辖潮州市、揭阳县、普宁县、揭西县、惠来县、潮阳县、澄海县、饶平县、南澳县的广播电视局及所属台、站,主管全市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及管理全市的音像制品工作。其时,汕头市广播电视局为汕头人民广播电台加挂牌子的事业单位,管理的主要职能仍在汕头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兼任局长。
1983年10月,汕头电视台成立,作为汕头人民广播电台下属的一个科室。1991年,汕头电视台升格为副处级,仍归汕头人民广播电台管理。
1992年6月,经汕头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汕头市广播电视局正式作为一个编制单位设立,为正处级事业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归市委宣传部领导。同时,汕头人民广播电台调整为副处级,与汕头电视台同属汕头市广播电视局的下设副处级事业单位。由此,汕头市广播电视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台局合一”转变为“一局二台”的管理格局,局台分级管理的体制模式正式形成。
1994年10月汕头市有线广播电视台升格为副处级建制,“一局二台”演变成 “一局三台”的格局。在“一局三台”格局下,汕头市广播电视局还直接领导和管理汕头广播电视报社、汕头广播转播台、汕头微波站三个科级单位,以及器材、工程、广告、开发、影视服务五个公司。
1996年,汕头市人民政府决定,汕头市广播电视局由事业单位改为政府工作部门,作为市政府主管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事业的行政职能部门。
2000年,汕头电视台与汕头市有线广播电视台实行合并,并先后设立了一系列专业化的职能中心:“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技术制作中心”、“电视节目编排中心”、“电视社教文体中心”、“影视制作中心”。合并后,电视各套节目以“汕头电视台╳╳频道”作为呼号,不同类型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编排管理、技术维护和播出传输由不同的职能中心负责,这样,从内容和形式上打破了原来三台的格局,按业务分工组建“中心”,逐步形成局直接管理“中心”的格局。
2001年9月29日,经汕头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汕头市广播电视局改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试行企业化管理”实行局下辖直属职能部门的管理体制模式,“汕头人民广播电台”、“汕头电视台”保留呼号,其相关职能由各专业化职能中心分别承担。
2002年4月,经汕头市编制委员会同意,汕头市广播电视局加挂“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的牌子,局台合一。2002年元旦起,汕头市电视台节目频道进行调整,“汕头电视台公共频道开播,各区县(市)电视台自办节目频道撤销,改为在公共频道的各区县(市)公共时段中播出自办节目。与此同时,汕头市广播电视局对达濠、河浦区的广播电视机构进行收编、整合。2002年4月22日、5月17日、6月4日,汕头市广播电视局先后对南澳、潮阳、澄海三县(市)广播电视局实行垂直管理,各县(市)广播电视局为”二级法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005年,汕头市广播电视台进行体制改革,原汕头市广播电视局作为市属事业单位被赋予的行政职能移交到新设立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同时保留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正处级)牌子,实现管办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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