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严肃分析一个搞笑的法律案例

2024-02-26 01:51

案例如下:一位名叫韩游的年轻女用户日前向重庆市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控告重庆移动公司侮辱人格。她在起诉书中称:重庆移动公司在宣传短信和业务宣传DM单上都有“预存话费就送油,还有机会日韩游”的宣传语,其单位1000多人都收到了宣传单和短信。“现在单位都流传这句广告语,对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极大影响。 ”首先,重庆移动主观上应该是没有恶意的,但是这则广告词客观上又确实对原告造成了精神损害……这个责任究竟应该由谁来负?
2024-02-26 03:39
呵呵。既然你不拿这个当笑话看,那么咱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

1、移动公司没有侵权。

2、需要注意的是,移动公司在印制传单时,其语义明显没有侮辱任何人的意思。

3、该女子认为的侮辱,并叙述对其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影响,这是其个人观点,换句话说,她所理解的受到了的侮辱,是被人们曲解以后的语句的意思,而不是原句的意思。

4、由此可以看出,该女子应当以实际侵权人为被告,而不能以移动公司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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