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喜马拉雅上录有声书算侵权吗

在喜马拉雅读一些作品算侵权吗?
1个回答2024-01-22 11:57

著作权法

第四节 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我个人的理解是 不要收取费用 不算做侵权

(但如果没有收入 又会影响平台的发展)

在喜马拉雅上读世界名著,比如《给我三天光明》等,算侵权吗?
1个回答2024-02-16 23:56

原作者死后50年可以被随意发表。

著作权的期限一、著作权包括: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利权这3种著作权是有保护期限的。也就是说,超过了此期限的,任何人均可以对著作进行发表、使用和获利。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利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

在喜马拉雅录有声书侵犯原著的版权吗
1个回答2024-02-18 11:09

侵犯原著版权

你需要获得原著作者对有声小说的授权,才能去录有声小说

人人都像你这样,中国就没有盗版了,不了解知道先询问,很好的版权意识

在喜马拉雅平台读课本算侵权吗?
1个回答2024-03-10 09:28

在喜马拉雅平台读课本,如果是单纯的照着课本的内容来读,很容易造成侵权行为,要想以一种音频的形式呈现给大家,还要加进自己的思考、想法,把内容转化成自己的,之后再去读。

在喜马拉雅上读世界名著,算侵权吗?比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
1个回答2024-03-15 06:07
在喜马拉雅上读世界名著,不算侵权。
文学的版权最长有效期为作者本人已故后的五十年;但是翻译者有署名权,署名权跟版权是绝不一样的,但这个翻译者的署名权就不好说了。
录制名著的话,大可放心的读,因为名著的创作基础是早已过了版权有效期,除非是刚出不久的,否则不会有什么问题。
另外,尽量不要读国内时间太近的,否则会因为版权的问题,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著作权包括: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利权这3种著作权是有保护期限的。
也就是说,超过了此期限的,任何人均可以对著作进行发表、使用和获利。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利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三十一条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第四十四条 (一)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二)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在喜马拉雅上读世界名著,算侵权吗?比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
1个回答2024-03-31 06:14
在喜马拉雅上读世界名著,不算侵权。
文学的版权最长有效期为作者本人已故后的五十年;但是翻译者有署名权,署名权跟版权是绝不一样的,但这个翻译者的署名权就不好说了。
录制名著的话,大可放心的读,因为名著的创作基础是早已过了版权有效期,除非是刚出不久的,否则不会有什么问题。
另外,尽量不要读国内时间太近的,否则会因为版权的问题,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著作权包括: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利权这3种著作权是有保护期限的。
也就是说,超过了此期限的,任何人均可以对著作进行发表、使用和获利。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利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三十一条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第四十四条 (一)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二)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在喜马拉雅上读世界名著,算侵权吗?比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
1个回答2024-03-28 12:47
在喜马拉雅上读世界名著,不算侵权。
文学的版权最长有效期为作者本人已故后的五十年;但是翻译者有署名权,署名权跟版权是绝不一样的,但这个翻译者的署名权就不好说了。
录制名著的话,大可放心的读,因为名著的创作基础是早已过了版权有效期,除非是刚出不久的,否则不会有什么问题。
另外,尽量不要读国内时间太近的,否则会因为版权的问题,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著作权包括: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利权这3种著作权是有保护期限的。
也就是说,超过了此期限的,任何人均可以对著作进行发表、使用和获利。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利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三十一条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清好报酬的权利。第四十四条 (一)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碰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笑正顷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二)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喜马拉雅小说配音侵权吗?
1个回答2024-01-20 12:12

这个是两个问题,喜马拉雅小说配音侵权吗?这个需要看你是否得到了这个小说的授权,如果授权了,就不侵权了,如果没有授权的话,就是侵权。喜马拉雅本身的话,会有专门的小说配音。他们都是购买过版权的。

自己录制有声小说算侵权吗
1个回答2024-02-01 22:28

法律分析:未经允许的算侵权。将他人小说上传网络分享是需要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的。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读书录音频算侵权吗?
1个回答2024-03-06 01:40

这是属于侵权行为。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发行权以及其他财产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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