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律的认识

对自律的认识
1个回答2022-08-31 16:00
我认为对自律的认识是自己约束自己。有自己清晰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每天都在努力学习,完成每天自己的任务。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大学生对法律观的认识
1个回答2024-02-18 08:51
我是一名一毕业的大学生,让我来谈谈吧。
一、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

1.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以法治国的客观要求

法治社会是现代国家的重要标志。现代法治社会的根本特征是法律权威的至上性,而法律权威的确立,必须以良好的法律意识作为前提和基础。法律只有赢得全社会普遍的心理认同,才会化为人们的内心自觉。正如亚里斯多德所说:“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1〕可见,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至少应具备两个因素:一是良好的法律;二是普遍的服从,也即完备的法律制度和积极的守法精神。如果没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那么,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无法促成一个国家法治精神的形成。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 “法治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从精神层面上讲,它还是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视‘法’为社会最高权威的理念和文化。只有这种观念与意识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信仰,并支配着社会主体的行为时,法治才能实现”。〔2〕

2. 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目标

市场经济是法治化的经济,经济活动的主体精神就是法治化的利益精神。它以利益为取向,要求的不是“重义轻利”的道德观,而是以义为镜、合法取利的法治观。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必然要求大学生对公平、公开、竞争等主体精神的认同,及由此决定的对法治精神的呼唤。市场经济的抉择预示着民族精神的价值取向由道德本位向法治本位转型。与之相适应,现代高校德育在内容、形式和对象上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单纯的思想品德教育发展到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律意识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德育。为此,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应体现时代的这一要求,把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放到一个相当重要、相当突出的战略高度上来认识,突出其应有的地位。

3. 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传统道德教育获得有力支持的重要保障

我国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强调对大学生进行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教育,这是我党长期以来形成的政治优势,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具有极大的传承的价值意义。不仅不能放弃,而应与时俱进,继续坚持并发扬光大。但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在市场经济的今天,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及社会利益分配的市场化,一方面激发了人们的创造性,另一方面又容易诱发人们的贪欲,加之,传统的道德规范因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机制,而使之呈现出了弱化的趋势。当代大学生道德认识和行为背离现象增多的事实表明,仅仅依赖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已无法适应客观现实的需要。为有效地规范他们的行为,必须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重视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使传统精神由此获得新的力量的支撑。

4.法律意识的培养是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从社会的维权角度来看,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能够使其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学生唯有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才会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具体的法律活动中,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什么是法律所要求的,尤其是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通过法定程序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以及我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对外交往日渐加强,可以预见,中国的未来将不可避免地更加紧密地与世界连为一体,这种新形势对我国的高等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学生在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的同时,尚需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唯有如此,才能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1.整体法律认知水平不高

当前,我国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且认识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现行的高校《法律基础》课时有限,不可能对法律知识系统地展开,加之讲授该门课程的教师受专业的局限,对专业教的法律知识难以深入把握,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历史及现实造成了大学生整体法律认识水平不高的状况,甚至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在与社会接触中出现许多法律盲点。
谈谈你对自律的认识,自律的人有多可怕?
1个回答2023-08-25 15:01
我的自律的认识是一个人非常强的自制力才能自律
我认识的人五个人里一定会有认识你的人这是什么定律?
5个回答2022-12-08 07:02
我认识的人五个人里一定会有认识你的人。这个理论不是这么说的。正确的说法是,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五个,也就是说,最多通过五个人你就能够认识任何一个陌生人。
这个理论称为六度区隔理论。据说在脸书和领英都验证过。
是不是有这么一个定律:最多通过几个人认识就另一个人
1个回答2022-12-25 08:20
六度空间理论,又名六度分隔理论

意思是你至多只要通过六个人就能认识全世界的任意一个人

可以这样算:

假设一个人能认识25个人或以上,那经过7次介绍之后(间隔6人),一个人可以被介绍给25的7次方,等于6103****25人,超过60亿!
当然,前提假设是平均每个人能认识25个人或以上。
谈谈你对法律的认识作文
1个回答2024-03-14 10:16
法律伴我成长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从小学四年级开始,我就开始关注法律,那时的我还是一个幼稚而天真的小孩。可是不知怎么,看到里面的法制故事,我就情不自禁关注起了这个那时令我似懂非懂的名词―“法律”。那时我们小孩子最喜欢的是少儿频道的动画片,而我是个例外,偏偏喜欢中央电视台的法制节目―《今日说法》。我几乎每天都会收看这个节目,近乎到了痴迷的程度,每天中午,节目一开始,我便一手捧着饭碗,一边目不转睛的盯者屏幕,生怕会错过每一个镜头。就这样,时光飞逝,转眼间法律已经陪伴我度过了四个春夏秋冬,这时的我已经是一个中学生了,但是收看《今日说法》依旧是我每天的家常便饭,是我每天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近几年的法律事故频频出现,老师对我们的法律教育渐渐增多,中学生们不得不对法律重视和关注起来。观看《今日说法》,不但可以了解这十年来祖国法制社会的变迁,而且可以增加许多法律知识。看了这么多年的《今日说法》,我也应该是它的忠实观众了吧,有许多法制故事令我记忆犹新,其中两个我记忆深刻:

一个女孩,父母离异后,与父亲和继母生活在一起,继母一直虐待她,最后将女孩的胳膊打残了,继母因此而被判刑。这个法律事件引起我们的深思,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女孩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就因为继母不懂法,不知道打孩子也是违法的行为,才导致了事件的发生。这件事启示我们:不学法就很容易触犯法律。我曾经在《今日说法》看到过这样悲惨的一幕:广西田东县一位司机驾驶大货车行至国道323线,将横穿马路的一名6岁男童碾压致死,一名仅6岁的儿童就这样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这起交通事故只因男童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不可翻跃防护设施”是交通规则中明确规定的,可是,人们总是这样想:没事我心里有谱,绝对不会发生事故,再说了,这样不就可以少走几步路了么。他们就是因为这种侥幸心理,而送了性命,几步路难道还不如人生最宝贵的东西―生命么?这种走捷径丢性命的事故数不胜数。这难道还唤不醒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的心吗?

随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中国成了一个法治社会,所谓依法治国,各种宪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劳动法》……。相继出台,现在我们老百姓更应该知法懂法。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更要有坚定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信念;树立远大理想,确立人生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勤学苦练,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党的方针路线指引自己,用优秀思想文化影响自己,激励自己;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知法、用法、守法和护法的水平,让法律一直随着我们成长
认识规律的事例
1个回答2024-03-14 02:18
认识规律:牛肉质老(即纤维组织),筋多(即结缔组织)
利用客观规律:必须横着纤维纹路切,即顶着肌肉的纹路切(又称为顶刀切),才能把筋切断,以便于烹制适口菜肴
这个例子很通俗吧
幼儿识字的认知规律
1个回答2024-01-24 14:09
汉字、汉语有其自身的规律,根据规律教学汉字,可以提高识字效率;还要遵循儿童的认知规律,依据儿童的思维特点进行汉字教学,否则,不仅会降低识字效率,而且不利于儿童思维能力的发展。

要了解学生学习汉字的认知规律,就要从了解学生的一般认知规律入手。学生的学习从本质上看是由认知因素构成的特殊的认知活动。学习过程中的认知因素和一般的认知因素既相同,又有区别。一般的认知因素包括感知、思维、实践三因素;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过程。而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认知因素则包括感知、思维(主要是理解)、记忆、运用四因素,学习过程中的诸认知因素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是从个别到一般,再从一般到个别的过程,这是儿童认知的基本规律。

儿童学习汉字必须统一地掌握字的音、形、义,既要通过听觉、视觉感知字音和字形,又要理解字(词)义,还要记住字的音、形、义,达到能在书面语言中会写会用之目的。其实,这就体现了从感知到理解,从理解到运用的认知过程。学生掌握字音、字形、字义的过程,也都是从感知到理解再到运用的过程。尤其是字(词)义的掌握,首先要通过具体事物、形象、动作等感知字(词)义,进一步理解字(词)的概念,能解释说明字(词)的含义、用法,并要记忆,进而达到能在语言中运用;缺少其中的一个环节,就会影响字(词)的理解和掌握。如从学生掌握识字方法和形成识字能力来讲,就更要以认知规律为指导了,因为识字方法的掌握和识字能力的形成,不是教师讲一讲就能完成的,必须通过学生在识字的实践中,不断地感知、理解、记忆、运用才能形成。所以,不论是学习一个字还是掌握识字方法,形成识字能力,都必须以儿童的认知规律为指导。

二、汉字教学要符合儿童形象思维的特点

儿童的思维是不断发展的,这一发展过程相当复杂。一般来说,儿童的思维发展经历了由不完善到完善、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各年级儿童思维的发展具有不同的特点。朱智贤在《儿童心理学》一书中认为儿童思维的基本特点是:“从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逐步过渡到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要形式。但这种抽象逻辑思维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直接与感性经验相联系的,仍然具有很大成分的具体形象性。”儿童的思维具有形象性和直观性,在教学中应该充分利用这一特点,使教学具体形象,让儿童易于接受。

刚入学的儿童只有六七岁,这个年龄段儿童的心理特点是:好动、注意力不集中,对于具体形象的事物感兴趣;他们记忆力虽然较强,但是也很容易忘记。针对这些特点,教学汉字大都是先学独体字,再学合体字(相对的)。例如,一般的识字教材大都采用看图识字形式,将独体字(大都是象形字和指事字)编在前面,因为独体字的笔画相对较少,结构也相对简单,字义(词义)易懂(实词多),符合儿童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的认知规律。在教学方法上要分散难点,多采取具体、形象、生动的教学手段。在这方面,广大教师已经创造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是近些年来,多媒体教学手段的运用,使汉字教学更为生动、有趣,更符合儿童的这一思维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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