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600字

水浒传 人物分析 600
1个回答2022-09-07 22:26
你想分析谁?
水浒传最后一章读后感600.
1个回答2022-07-26 00:04
没看过,也没有后感
水浒传人物详细介绍(一个就够,600多字)
1个回答2024-01-25 10:40
李逵

直而无礼则绞

李逵的耿直一直为人所称道,但在梁山好汉中,耿直并非他独有,鲁智深难道不耿直?武松难道不耿直?但为什么李逵的耿直那么招人喜欢,主要是因为他的耿直很纯粹,没有半点矫饰的成分,但是往往带有暴力的成分(但愿人们不是因此而喜欢他),最典型的几个地方,一是在菊花宴上,宋江又提招安把李逵给惹恼了,他“大叫道:‘招安,招安,招甚鸟安!’只一脚,把桌子踢起,跌做粉碎。”宋江要杀他,他“道:‘你怕我敢挣扎?哥哥杀我也不怨,剐我也不恨,除了他,天也不怕!’”(第七十一回)李逵尽管独服宋江,但他也偶尔有自己的想法,因此,他反对招安便发作起来,也不管宋江爱不爱听,但是他又毫无修养,因此才会打打闹闹,同样是反招安,武松就只提意见不动手。第二个地方是李逵误信人言,以为宋江强抢民女,他也不问青红皂白,抡了大斧砍倒“替天行道”的杏黄旗,“抢上堂来,迳奔宋江。”(第七十三回)把宋江给狠狠地骂了一顿,要不是众人拦住,宋江恐怕早被砍了。李逵的耿介于此确确大放异彩。但是,前文已经说过,他的耿直中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从而也常常因此成了别人灾难的根源。在四柳村捉鬼时,发现主人的女儿与人偷情(倘以现代眼光看是自由恋爱),便将两人都杀死,致使主人悲恸欲绝,李逵居然还有脸要人家谢他!(第七十三回)李逵的耿直还表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也愿意承认,他骂宋江骂错了,就去负荆请罪。(第七十三回)

耿介当然不是坏事,但是,也得有个度,倘若把耿介当成粗鲁的借口,那要这耿介又有何用?所以,孔子说:“直而无礼则绞。”没有最起码的修养,耿介只会把事情弄得一塌糊涂。耿介对李逵来说,实在是一件宁可其无的东西,当然,李逵若连耿介都没有的话,那他也就没什么可取的东西了。第七十三回有首诗夸李逵:“梁山泊里无奸佞,忠义堂前有诤臣。留得李逵双斧在,世间直气尚能伸。”作者把李逵的耿直上纲上线到如此高度,是很可笑的,甚至是扯淡,人们往往把李逵在第七十四回闹公堂的故事当笑话来看,李逵让人扮成打官司的,然后自己来断案,他是怎么断案的呢,他说:“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在这里,李逵完全是一个颠倒黑白的人,连最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了,他崇尚的除了他的拳头和斧头,还有什么?以我之见,若由旋风抡双斧,人间曲直鬼画符。



“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人生至乐唯人死!

李逵一出场便以遇赦的杀人犯身份登台亮相,宋江与戴宗在江州的酒楼上喝酒,李逵来了,戴宗向宋江介绍说:“这个是小弟身边牢里一个小牢子,姓李,名逵,祖贯是沂州沂水县百丈村人氏。本身一个异名,唤做黑旋风李逵。他乡中都叫他做李铁牛。因为打死了人,逃走出来,虽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不曾还乡。为他酒性不好,多人惧他。能使两把板斧,及会拳棍,现今在此牢里勾当。”(第三十八回)戴宗并没有介绍李逵杀人的原因,但是,以李逵的性格论,其争强斗狠杀人的可能性占了八成。历代批评家对这段叙述的评论都很少,没有从这段文字里点出他一个泼皮的本质,更没有指出李逵杀人问题,可见他们的糊涂。

宋江给了李逵十两银子,李逵嗜赌如命,拿了就去赌,结果输了个精光,平时他的赌德不错,输了便输了,可这回耍起无赖,硬要取回,又引得一场打架。

李逵为了对宋江表示好意,去江边讨鱼,但他不是好好的要,而是大声喝道:“你们船上活鱼,把两尾与我。”(第三十八回)渔民们告诉他,得等到渔牙主人来了才可以,但是李逵性急,不给便自己去抢,结果胡七八搞,把他们的鱼全给放跑了,双方因此打起架来,这时张顺(即渔牙主人)赶来,两人又打起来。最后,李逵经不起激将,被张顺诱到水里喝了一肚子水。打完架以后,他们接着喝酒,这时卖唱的宋玉莲来卖唱,李逵因被搅了豪情,“李逵怒从心起,跳起身来,把两个指头去那女娘子额上一点,那女子大叫一声,蓦然倒地。”(第三十八回)说良心话,李逵确实没想打她,但动了手,也是真的,没有冤枉他。《水浒传》第五十三回,李逵和戴宗在饭店里吃饭,李逵拍桌子把一个老人的面条打翻,老人揪住他说理,李逵就要打他,幸好被戴宗劝住,否则,说不定那老人又要被李逵打死。第六十七回,李逵想立功,暗中出走,路经韩伯龙的饭店,吃了饭不给钱,被韩伯龙揪住,李逵索性将他一斧砍了。

从这些地方看李逵,他不是流氓是什么?不对,他不是流氓,他是强盗!他跟那个被杨志一刀砍了的牛二又有什么大的区别?有区别,李逵的小名叫铁牛,牛二跟他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豆腐牛二见了铁牛二还岂不是要叫爷爷?当然,倘若牛二被宋江带去调教调教,虽然不见得会有李逵的武艺,但做一个好汉恐怕还是够格的。实际上,这些流氓习气几乎是所有强盗身上都有的,他们动不动杀人跟这种无赖气有着最紧密的关联。

李逵从来没把杀人当回事儿,无论从他说的还是做的都可以看得出来。戴宗埋怨他因为抢鱼而跟别人打架,李逵却说:“你怕我连累你,我自打死了一个,我自去承当。”(第三十八回)他根本没把人的生命放在眼里,甚至所谓的承当也是一句谎言,否则,当年打死了人,为何又要逃跑?根本就不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水浒传》第五十二回,李逵为柴进出头,打死殷天锡,李逵说:“我便走了,须连累你。”(第五十二回)柴进告他自己有办法,于是李逵就走了。由此也可见得李逵并非那种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好汉!殷天锡是个恶霸,可是李逵又能好到哪里去?

如果说李逵打死殷天锡是因为他行事卤莽,况且,殷天锡也是罪有应得,那么李逵为救宋江,在江州劫法场时的所作所为就完全是一个强盗的行径。书中写道:“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第四十回)晁盖喊他他也不听,“那汉哪里肯应,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第四十回)又说大家跟着李逵,“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官军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第四十回)后来,晁盖阻止李逵别滥杀百姓,可是,“那汉(即李逵)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第四十回)李逵这时的杀人纯粹就是以此为乐。如果说前面杀人还是为了救宋江,情有可原,那么,到这里,宋江早已救走,无须再杀人,尤其不能再杀无辜的百姓。而且,晁盖也在阻止他,显然,劫法场的好汉里,就这李逵嗜杀无度。尤其可恨的是,他根本不听劝阻,依然,我杀我的,你说你的。李逵的嗜血病不仅仅在这个地方发作,在梁山好汉第三次打祝家庄时,李逵更是不放过杀人的好机会。李逵到宋江面前请功:“祝龙是兄弟杀了,祝彪也是兄弟砍了,扈成那厮走了,扈太公一家,都杀得干干净净,兄弟特来请功。”他又说:“我砍得手顺,望扈家庄赶去,……他家庄上,被我杀得一个也没了。”(第五十回)宋江埋怨他杀戮过分,问他抓了几个活的,李逵说:“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第五十回)宋江因此而抹去了他的功劳,可是,“黑旋风笑道:‘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第五十回)由此可见,李逵之杀人与争取功劳无关,只是跟他的心态有关,对于他来讲,别人的命就不是命,只要是人,他就有杀的兴趣,杀人是他最大的人生乐趣,只要有人可杀,不管男女老少,他都欢迎,他都不会天良发现,下不了手,扈三娘一家除了扈三娘、扈成以外,被他全部杀光,这里面当然包括那些老人和孩子们,其嗜血成性已到何等地步!梁山好汉中除了他以外,还有谁这样嗜血如命?

《水浒传》中,还专门有个地方展现李逵杀儿童也照样不眨眼。宋江为了逼迫朱仝上山,派吴用、李逵下山,为此,李逵将朱仝看护的知府的儿子杀了,而且还是残杀!气得朱仝要跟李逵拼命,李逵没办法只好在柴进庄里呆着(第五十一回),这孩子才四岁,天真烂漫,尽管李逵是奉命而为,可是杀人不正好对他的胃口吗?所以,即便是面对没齿幼儿,他也照样下得了手!余象斗评论说:“李逵只因要朱仝上山,将一六岁儿子谋杀性命,观道此处有哀悲,惜夫!为一雄士苦一幼儿,李逵铁心,鹤泪猿悲。”(余先生此评稍有失误,一则李逵杀幼,主罪在宋江,这在第五十一回有柴进的解释为证,当然,李逵虽只是一无头脑之工具耳,但他杀幼的罪责是铁定的;二则孩子年当四岁,而非六岁)可是,其他的评论家要么不置一词,而显其冷漠,要么索性直夸李逵而贬朱仝,例如,李卓吾评论朱仝说:“即小衙内性命,亦值恁么,何苦为此匹夫之勇、妇人之仁,好笑好笑。”他在评李逵杀扈家时,居然批一“佛”字!真是一群黑白颠倒,全无心肝的家伙!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这些批评家的影响力恰恰说明了,他们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代表了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的观念,这才是最可怕之处。而象余象斗这样的批评家反而少有人知,真是可悲之极。

李逵不但杀人极有兴致,而且心情好的话,他还有虐杀的兴趣。不但有虐杀的兴趣,还有吃人肉的兴趣!他杀四岁儿童是虐杀——孩子的头被劈成两半(第五十一回);杀了李鬼后,割他腿肉下饭;(第四十三回);捉奸时将两个人杀死,砍做十来段;(第七十三回)宋江捉了黄文炳,要将他凌迟处死,是李逵自告奋勇动的手,书中写道:“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撺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捡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第四十一回)李逵之虐杀兴致于此可见一斑!黄文炳哪怕再坏,难道他连速死的愿望都不该得到满足吗?这帮嗜血匪徒,何以惨酷至此?他们哪里还有半点人的气味?



李逵为什么嗜血[2]

李逵嗜血,这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人类自有历史以来,有关自相残杀的记载可谓史不绝书。我在上文讲到李逵杀人时有一种我们常常会忽视的心理状态,就是他的兴奋,他在杀人时的兴奋甚至常常达到迷狂的地步,这种迷狂因此成为许多心理学家们研究的课题。

奥地利著名动物学家康罗·洛伦兹写过一本书《攻击与人性》,对于人类的攻击性进行了深刻地研究,他认为攻击行为就象其他行为一样是人的本能,在自然情况下,它也和其他本能一样对个体和种族的生存有很大的帮助。他还认为,虽然人类的攻击冲动时常造成毁灭性的后果,但是其他本能在比较不富戏剧化的方式下,也会造成相同的后果。如果说洛伦兹的看法代表了古往今来许多人的观点,恐怕并不为过。古今中外,谈论人性善恶的文献卷帙浩繁,尤其性恶论者有更大的市场。但是,性善还是性恶这个问题过于深广,本文不打算过多涉及,(有兴趣者可以参考我的另一篇文章《论人性是所有权制度的法哲学基础》)我在本文里主要是想讨论李逵杀人时这种迷狂状态的根源。

我们常常会在小说或文章中见到有所谓“杀得性起”之说,这跟李逵所谓的“砍得手顺”是一回事,也就是杀人杀出乐趣来了,那么,这种邪恶的乐趣作为人——能够思考的人来讲,怎么得以产生的?

西班牙有一个叫卡兰达的小镇,每年都要举行一个仪式。在每年的一个固定日期,全镇的男人就聚集到镇中心广场上,每个人都带着一个或大或小的鼓。到了正中午的时候,他们开始击鼓,一直击到二十四小时以后才停止。击鼓开始后不久,他们就进入一种迷狂的状态,在击鼓的过程中,他们就象被催眠了一样,二十四小时以后停止的时候,许多鼓都已经被击破,击鼓的鼓手们手也都肿了,最特殊的是,参加者的面部都显示出一种狂恨的神情。显然,这种击鼓仪式表达了强烈的破坏欲。在刚开始击鼓的时候,鼓的节奏促成了鼓手们的催眠状态,但是,后来,鼓手们的神智就完全被击鼓的激情所淹没,这种激情支撑了他们整整二十四小时不停息的击鼓仪式,否则,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不睡,还要运动,人就会极度疲乏。

李逵在许多情况下的杀人,就跟这些卡兰达人一样,在杀人过程中,他的整个身心已经完全被这种狂恨所占据,他已经被杀人的快感催眠,就象那些患了夜游症的病人一样,自己在所作所为的全过程中,几乎丧失了全部记忆,他已经不是他,他只是一台杀人机器,他的大脑除了指挥他杀人之外,已经不能指挥他干别的事情。所以,他救宋江后杀人,才会听不见晁盖喊他,杀扈三娘一家时也自称“砍得手顺”,见了谁都不管三七二十一砍了再说。

李逵之所以喜欢杀人,喜欢打架,最重要的是因为他生活空虚,他喜欢喝酒、赌博,这是他生活的主要内容,他在江州做了戴宗的跟班,以此谋生,平时在牢里,也经常打架,戴宗说他:“在江州牢里,但吃醉了时,却不奈何罪人,只要打一般强的牢子。我也被他连累得苦。专一路见不平,好打强汉,以此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第三十八回)说起来好象李逵是个正义感很强的人,但仔细分析这段话以及李逵在全书中的所作所为,我们就会发现,一是戴宗此说过于溢美,不符合事实;二是如果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的话,他就肯定是个不分青红皂白,打人骂人似家常便饭的家伙,当时宋玉莲和她母亲听说刚才动手的是黑旋风,就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否则,大家就应该尊敬他而不是怕他。由此可见,李逵是个当地人见人怕的流氓,跟那泼皮牛二没什么太大区别。这种人的日常生活都是极度无聊,每天除了赌博喝酒打架,就没有更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了,所以李逵的哥哥见了李逵就很讨厌他,说实在的,我家若出了这么一个兄弟,我除了讨厌,又能怎样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水浒传》 600
3个回答2022-09-03 20:58
我喜欢∴🙃🙃😚😙😙😙😙😙😚😚😚😚😚😚😚😚
水浒传人物详细介绍(一个就够,600多字)
1个回答2024-01-17 13:27
李逵
直而无礼则绞
李逵的耿直一直为人所称道,但在梁山好汉中,耿直并非他独有,鲁智深难道不耿直?武松难道不耿直?但为什么李逵的耿直那么招人喜欢,主要是因为他的耿直很纯粹,没有半点矫饰的成分,但是往往带有暴力的成分(但愿人们不是因此而喜欢他),最典型的几个地方,一是在菊花宴上,宋江又提招安把李逵给惹恼了,他“大叫道:‘招安,招安,招甚鸟安!’只一脚,把桌子踢起,跌做粉碎。”宋江要杀他,他“道:‘你怕我敢挣扎?哥哥杀我也不怨,剐我也不恨,除了他,天也不怕!’”(第七十一回)李逵尽管独服宋江,但他也偶尔有自己的想法,因此,他反对招安便发作起来,也不管宋江爱不爱听,但是他又毫无修养,因此才会打打闹闹,同样是反招安,武松就只提意见不动手。第二个地方是李逵误信人言,以为宋江强抢民女,他也不问青红皂白,抡了大斧砍倒“替天行道”的杏黄旗,“抢上堂来,迳奔宋江。”(第七十三回)把宋江给狠狠地骂了一顿,要不是众人拦住,宋江恐怕早被砍了。李逵的耿介于此确确大放异彩。但是,前文已经说过,他的耿直中有严重的余梁暴力倾向,从而也常常因此成了别人灾难的根源。在四柳村捉鬼时,发现主人的女儿与人偷情(倘以现代眼光看是自由恋爱),便将两人都杀死,致使主人悲恸欲绝,李逵居然还有脸要人家谢他!(第七十三回)李逵的耿直还表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也愿意承认,他骂宋江骂错了,就去负荆请罪。(第七十三回)
耿介当然不是坏事,但是,也得有个度,倘若把耿介当成粗鲁的借口,那要这耿介又有何用?所以,孔子说:“直而无礼则绞。”没有最起码的修养,耿介只会把事情弄得一塌糊涂。耿介对李逵来说,实在是一件宁可其无的东西,当然,李逵若连耿介都没有的话,那他也就没什么可取的东西了。第七十三回有首诗夸李逵:“梁山泊里无奸佞,忠义堂前有诤臣。留得李逵双斧在,世间直气尚能伸。”作者把李逵的耿直上纲上线到如此高度,是很可笑的,甚竖晌运至是扯淡,人们往往把李逵在第七十四回闹公堂的故事当笑话来看,李逵让人扮成打官司的,然后自己来断案,他是怎么断案的呢,他说:“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谨此在这里,李逵完全是一个颠倒黑白的人,连最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了,他崇尚的除了他的拳头和斧头,还有什么?以我之见,若由旋风抡双斧,人间曲直鬼画符。

“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人生至乐唯人死!
李逵一出场便以遇赦的杀人犯身份登台亮相,宋江与戴宗在江州的酒楼上喝酒,李逵来了,戴宗向宋江介绍说:“这个是小弟身边牢里一个小牢子,姓李,名逵,祖贯是沂州沂水县百丈村人氏。本身一个异名,唤做黑旋风李逵。他乡中都叫他做李铁牛。因为打死了人,逃走出来,虽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不曾还乡。为他酒性不好,多人惧他。能使两把板斧,及会拳棍,现今在此牢里勾当。”(第三十八回)戴宗并没有介绍李逵杀人的原因,但是,以李逵的性格论,其争强斗狠杀人的可能性占了八成。历代批评家对这段叙述的评论都很少,没有从这段文字里点出他一个泼皮的本质,更没有指出李逵杀人问题,可见他们的糊涂。
宋江给了李逵十两银子,李逵嗜赌如命,拿了就去赌,结果输了个精光,平时他的赌德不错,输了便输了,可这回耍起无赖,硬要取回,又引得一场打架。
李逵为了对宋江表示好意,去江边讨鱼,但他不是好好的要,而是大声喝道:“你们船上活鱼,把两尾与我。”(第三十八回)渔民们告诉他,得等到渔牙主人来了才可以,但是李逵性急,不给便自己去抢,结果胡七八搞,把他们的鱼全给放跑了,双方因此打起架来,这时张顺(即渔牙主人)赶来,两人又打起来。最后,李逵经不起激将,被张顺诱到水里喝了一肚子水。打完架以后,他们接着喝酒,这时卖唱的宋玉莲来卖唱,李逵因被搅了豪情,“李逵怒从心起,跳起身来,把两个指头去那女娘子额上一点,那女子大叫一声,蓦然倒地。”(第三十八回)说良心话,李逵确实没想打她,但动了手,也是真的,没有冤枉他。《水浒传》第五十三回,李逵和戴宗在饭店里吃饭,李逵拍桌子把一个老人的面条打翻,老人揪住他说理,李逵就要打他,幸好被戴宗劝住,否则,说不定那老人又要被李逵打死。第六十七回,李逵想立功,暗中出走,路经韩伯龙的饭店,吃了饭不给钱,被韩伯龙揪住,李逵索性将他一斧砍了。
从这些地方看李逵,他不是流氓是什么?不对,他不是流氓,他是强盗!他跟那个被杨志一刀砍了的牛二又有什么大的区别?有区别,李逵的小名叫铁牛,牛二跟他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豆腐牛二见了铁牛二还岂不是要叫爷爷?当然,倘若牛二被宋江带去调教调教,虽然不见得会有李逵的武艺,但做一个好汉恐怕还是够格的。实际上,这些流氓习气几乎是所有强盗身上都有的,他们动不动杀人跟这种无赖气有着最紧密的关联。
李逵从来没把杀人当回事儿,无论从他说的还是做的都可以看得出来。戴宗埋怨他因为抢鱼而跟别人打架,李逵却说:“你怕我连累你,我自打死了一个,我自去承当。”(第三十八回)他根本没把人的生命放在眼里,甚至所谓的承当也是一句谎言,否则,当年打死了人,为何又要逃跑?根本就不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水浒传》第五十二回,李逵为柴进出头,打死殷天锡,李逵说:“我便走了,须连累你。”(第五十二回)柴进告他自己有办法,于是李逵就走了。由此也可见得李逵并非那种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好汉!殷天锡是个恶霸,可是李逵又能好到哪里去?
如果说李逵打死殷天锡是因为他行事卤莽,况且,殷天锡也是罪有应得,那么李逵为救宋江,在江州劫法场时的所作所为就完全是一个强盗的行径。书中写道:“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第四十回)晁盖喊他他也不听,“那汉哪里肯应,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第四十回)又说大家跟着李逵,“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官军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第四十回)后来,晁盖阻止李逵别滥杀百姓,可是,“那汉(即李逵)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第四十回)李逵这时的杀人纯粹就是以此为乐。如果说前面杀人还是为了救宋江,情有可原,那么,到这里,宋江早已救走,无须再杀人,尤其不能再杀无辜的百姓。而且,晁盖也在阻止他,显然,劫法场的好汉里,就这李逵嗜杀无度。尤其可恨的是,他根本不听劝阻,依然,我杀我的,你说你的。李逵的嗜血病不仅仅在这个地方发作,在梁山好汉第三次打祝家庄时,李逵更是不放过杀人的好机会。李逵到宋江面前请功:“祝龙是兄弟杀了,祝彪也是兄弟砍了,扈成那厮走了,扈太公一家,都杀得干干净净,兄弟特来请功。”他又说:“我砍得手顺,望扈家庄赶去,……他家庄上,被我杀得一个也没了。”(第五十回)宋江埋怨他杀戮过分,问他抓了几个活的,李逵说:“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第五十回)宋江因此而抹去了他的功劳,可是,“黑旋风笑道:‘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第五十回)由此可见,李逵之杀人与争取功劳无关,只是跟他的心态有关,对于他来讲,别人的命就不是命,只要是人,他就有杀的兴趣,杀人是他最大的人生乐趣,只要有人可杀,不管男女老少,他都欢迎,他都不会天良发现,下不了手,扈三娘一家除了扈三娘、扈成以外,被他全部杀光,这里面当然包括那些老人和孩子们,其嗜血成性已到何等地步!梁山好汉中除了他以外,还有谁这样嗜血如命?
《水浒传》中,还专门有个地方展现李逵杀儿童也照样不眨眼。宋江为了逼迫朱仝上山,派吴用、李逵下山,为此,李逵将朱仝看护的知府的儿子杀了,而且还是残杀!气得朱仝要跟李逵拼命,李逵没办法只好在柴进庄里呆着(第五十一回),这孩子才四岁,天真烂漫,尽管李逵是奉命而为,可是杀人不正好对他的胃口吗?所以,即便是面对没齿幼儿,他也照样下得了手!余象斗评论说:“李逵只因要朱仝上山,将一六岁儿子谋杀性命,观道此处有哀悲,惜夫!为一雄士苦一幼儿,李逵铁心,鹤泪猿悲。”(余先生此评稍有失误,一则李逵杀幼,主罪在宋江,这在第五十一回有柴进的解释为证,当然,李逵虽只是一无头脑之工具耳,但他杀幼的罪责是铁定的;二则孩子年当四岁,而非六岁)可是,其他的评论家要么不置一词,而显其冷漠,要么索性直夸李逵而贬朱仝,例如,李卓吾评论朱仝说:“即小衙内性命,亦值恁么,何苦为此匹夫之勇、妇人之仁,好笑好笑。”他在评李逵杀扈家时,居然批一“佛”字!真是一群黑白颠倒,全无心肝的家伙!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这些批评家的影响力恰恰说明了,他们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代表了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的观念,这才是最可怕之处。而象余象斗这样的批评家反而少有人知,真是可悲之极。
李逵不但杀人极有兴致,而且心情好的话,他还有虐杀的兴趣。不但有虐杀的兴趣,还有吃人肉的兴趣!他杀四岁儿童是虐杀——孩子的头被劈成两半(第五十一回);杀了李鬼后,割他腿肉下饭;(第四十三回);捉奸时将两个人杀死,砍做十来段;(第七十三回)宋江捉了黄文炳,要将他凌迟处死,是李逵自告奋勇动的手,书中写道:“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撺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捡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第四十一回)李逵之虐杀兴致于此可见一斑!黄文炳哪怕再坏,难道他连速死的愿望都不该得到满足吗?这帮嗜血匪徒,何以惨酷至此?他们哪里还有半点人的气味?

李逵为什么嗜血[2]
李逵嗜血,这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人类自有历史以来,有关自相残杀的记载可谓史不绝书。我在上文讲到李逵杀人时有一种我们常常会忽视的心理状态,就是他的兴奋,他在杀人时的兴奋甚至常常达到迷狂的地步,这种迷狂因此成为许多心理学家们研究的课题。
奥地利著名动物学家康罗·洛伦兹写过一本书《攻击与人性》,对于人类的攻击性进行了深刻地研究,他认为攻击行为就象其他行为一样是人的本能,在自然情况下,它也和其他本能一样对个体和种族的生存有很大的帮助。他还认为,虽然人类的攻击冲动时常造成毁灭性的后果,但是其他本能在比较不富戏剧化的方式下,也会造成相同的后果。如果说洛伦兹的看法代表了古往今来许多人的观点,恐怕并不为过。古今中外,谈论人性善恶的文献卷帙浩繁,尤其性恶论者有更大的市场。但是,性善还是性恶这个问题过于深广,本文不打算过多涉及,(有兴趣者可以参考我的另一篇文章《论人性是所有权制度的法哲学基础》)我在本文里主要是想讨论李逵杀人时这种迷狂状态的根源。
我们常常会在小说或文章中见到有所谓“杀得性起”之说,这跟李逵所谓的“砍得手顺”是一回事,也就是杀人杀出乐趣来了,那么,这种邪恶的乐趣作为人——能够思考的人来讲,怎么得以产生的?
西班牙有一个叫卡兰达的小镇,每年都要举行一个仪式。在每年的一个固定日期,全镇的男人就聚集到镇中心广场上,每个人都带着一个或大或小的鼓。到了正中午的时候,他们开始击鼓,一直击到二十四小时以后才停止。击鼓开始后不久,他们就进入一种迷狂的状态,在击鼓的过程中,他们就象被催眠了一样,二十四小时以后停止的时候,许多鼓都已经被击破,击鼓的鼓手们手也都肿了,最特殊的是,参加者的面部都显示出一种狂恨的神情。显然,这种击鼓仪式表达了强烈的破坏欲。在刚开始击鼓的时候,鼓的节奏促成了鼓手们的催眠状态,但是,后来,鼓手们的神智就完全被击鼓的激情所淹没,这种激情支撑了他们整整二十四小时不停息的击鼓仪式,否则,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不睡,还要运动,人就会极度疲乏。
李逵在许多情况下的杀人,就跟这些卡兰达人一样,在杀人过程中,他的整个身心已经完全被这种狂恨所占据,他已经被杀人的快感催眠,就象那些患了夜游症的病人一样,自己在所作所为的全过程中,几乎丧失了全部记忆,他已经不是他,他只是一台杀人机器,他的大脑除了指挥他杀人之外,已经不能指挥他干别的事情。所以,他救宋江后杀人,才会听不见晁盖喊他,杀扈三娘一家时也自称“砍得手顺”,见了谁都不管三七二十一砍了再说。
李逵之所以喜欢杀人,喜欢打架,最重要的是因为他生活空虚,他喜欢喝酒、赌博,这是他生活的主要内容,他在江州做了戴宗的跟班,以此谋生,平时在牢里,也经常打架,戴宗说他:“在江州牢里,但吃醉了时,却不奈何罪人,只要打一般强的牢子。我也被他连累得苦。专一路见不平,好打强汉,以此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第三十八回)说起来好象李逵是个正义感很强的人,但仔细分析这段话以及李逵在全书中的所作所为,我们就会发现,一是戴宗此说过于溢美,不符合事实;二是如果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的话,他就肯定是个不分青红皂白,打人骂人似家常便饭的家伙,当时宋玉莲和她母亲听说刚才动手的是黑旋风,就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否则,大家就应该尊敬他而不是怕他。由此可见,李逵是个当地人见人怕的流氓,跟那泼皮牛二没什么太大区别。这种人的日常生活都是极度无聊,每天除了赌博喝酒打架,就没有更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了,所以李逵的哥哥见了李逵就很讨厌他,说实在的,我家若出了这么一个兄弟,我除了讨厌,又能怎样呢?
水浒传吴用人物分析(字数600左右)
1个回答2022-10-21 05:55
我在这里等你来电显示的时候就是我们的那个号的号码是我自己看看就行?这么些不一样的东西都是的。你的人生是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就能看到自己喜欢的人是不是真的是太棒了🌟👏👏
我的读书故事600作文
1个回答2024-01-28 08:55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就是一个常常住在“黄金屋”里男孩儿,书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书增强了我的阅读能力,书让我的知识面更加宽阔,书使我受益无穷。但因为看书,我也曾付出了“血的代价”,由此成了我读书生涯难忘的一次。

那是上个星期的一个中午,我正在家里津津有味地读着薛珂借我的《儿童文学》,老天爷突然变脸——由晴转阴,下雨了。幸好老爸在家——能开车送我。刚好,2点半的闹铃“叮铃铃”地响了,我极不情愿地放下书,跟老爸一起走了。

到了车上,我又从书包里把《儿童文学》拿出来看,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书,眼眨也不眨一下,此时此刻,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路上最好堵车!可并不如我所愿,没多大会儿(对我来说)前面传来了喇叭声,“啪——”一声,我没理会;“啪——”两声,我装没听见;“啪——”三声,我在也无法平静地看了,我一抬头,原来已经到学校了。“没工夫在看了,下车吧!小书虫?”爸爸稍带讽刺地“请”我下车。

下了车,我手中的《儿童文学》并没有放下,而是继续看,因为下午我就要把书还给薛珂了。“咣”的一声,我的头开始做痛,原来我看书太入迷,一不小心,撞到路边的站牌上了。我轻轻用手摸一摸头,发现头上有一个大包,同时疼痛又使我赶紧缩手。

我并没有吸取这个“血的教训”,照老妈的话来讲是“不思悔改”。可书上的情节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使我“不得不看”。“反正撞一次,就不会撞第二次了。”我尽量说服自己,但眼睛一时也没有离开书本。我安慰着自己,忽然觉得脚下一滑,双手本能地向前一扒,结果摔了个“嘴啃泥”,弄得我脸上、身上都是泥巴,样子活像个小老头,可笑极了!

这次读书虽然我付出了“血的代价”但我总算读完了《儿童文学》,这次受伤值!
《我的自传》作文 600 急 急 急
1个回答2024-01-22 18:03
  我的自传——我与书的故事
  从小我就喜欢读书.在灿烂的阳光中,在膝上摊开一本书,闻着薄薄的纸上散发出的淡淡的油墨的清香,旁边放上一杯水,听风吹开书页的美妙声音.妈妈为了熏陶我爱读书的品性,在家的墙壁上安装了一个红色的小书架,我总是站在前面,仰着头看那些花花绿绿的小册子,我知道,对书的喜爱,从那时起,就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无论是厚重肃穆的字典、精巧感人的小说、空灵芳馨的散文集,抑或是精辟真挚的小故事,他们或让我了解了人生的至真至纯,或使我懂得了世界的广大、知识的无限,但对我影响最深的还是一本叫做《再试一次》的书.我的数学一向不好,无论我怎么认真听讲,努力做题,成绩永远是在80分上下晃悠.来回考了几次成绩都无太大变化,我有点心灰意冷地想放弃努力.看到我不思进取想后退的破罐子破摔的行为,妈妈没有多言语些什么.只是在我生日时,送给我一本书,名字叫《再试一次》.这是一本并不起眼的书,淡蓝色的封皮,淡雅而普通.讲的是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在商海中艰苦创业摸爬滚打,失败了许多次最终成为百万富翁的故事.情节并不时髦,甚至有些俗套,但是有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当你失败了许多次的时候,千万不要放弃,因为如果此时失去成功的信念,之前的失败就白费了,每一次失败都是成功对你的考验,多一次失败你就离成功又进了一步,再试一次,或许你就成功了.”这本书,告诉了我短短的两句话,却又是一个对我影响深远的道理.我了解到了妈妈的良苦用心,在以后的学习中,每当我失败后伤心沮丧时,我就会想起这本《再试一次》,我总是在心里对自己说“再试一次,我就会成功”,终于,我的数学成绩一跃排在了班中的前几名.面对着我的进步,我笑了,妈妈笑了,我觉得那本书,也笑了.
  其实我真的应该感谢书,书不仅给了我许多有形的知识,更给我注入了许多无形的力量,教给了我许多深刻的道理,为我人生的航程指明了方向.再美的花儿也会凋零,再绚丽的彩虹也会消失,但只要有了书将它们珍藏其中,便会成为永恒的美丽.
我本可以做的更好作文600
1个回答2024-01-30 18:19
                                                              我本可以做的更好

我栽的花开了。我毫不怀疑在那一刻我兴奋的心情。我知道,我成功了。
我随手拿起了一张报纸:刘翔,12秒88。一个挑战人类极限的成绩,但在激战过后,刘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师傅告诉我,冲过终点的那一刻,我又回头了,大概是习惯性的动作吧,原本我可以跑得更快。”

我低下了头,又看着自己栽培的成果,仿佛那朵花儿没有刚才那样娇艳,粉嫩的花瓣那一刻显得有些苍白。她也完全可以更好看的,不是吗?

我听过一个故事,一个青年人去一家公司应聘,老板问了他许多问题,他都回答得很不好。后来,老板问他在学校里的成绩。他心里很高兴,因为他的成绩是很不错的。于是,他抬起头大声地回答道:“我是几千个人里的第67名,先生。”“那么,你做到最好了吗?”老板说道。青年人愣住了,是啊,我做到最好了吗?从此,这个青年人时时刻刻用“做得更好”激励自己,包括他在任美国总统的时候。

做得更好。有多少人想过这个问题。高中生的我们每次考试就想着及格,仿佛及格就是我们的目标,到达这个目标之后就别无他求。我们学习只是为了及格吗?只是为了赚钱来养活自己吗?学习是永无止境的一条路,没有谁可以说自己什么都懂。芝诺曾把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比作一个圆圈,而未掌握的部分就是圆圈外不可知的部分。而我们至今所掌握的知识只是凤毛麟角,我们就得过且过了吗?漫漫的学习长路,需要我们留下那段一直延伸的脚印,证明我们在不断地前进,不断地追求着更高远的目标。

殷海光先生说过人生的意义不应只停留于生物逻辑层,甚至是生物文化层,而是“真、善、美”!这是一个很高的境界吗?我想,只要我们去做了,每个人都可以做到辩滚。而人们每天营营役役地生活着,忙得不可开交,却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为了什么而活。如果赚钱只是为了果腹,只是为了延续我们的生命,那么我携闭余们和其他生物又有什么区别呢?古人说,“知足常乐。”的确,知足也许是可以在自我的空间里得到放松,可一旦走出自己的那扇门,外面世界的忙碌又会使你停不下脚步。难道我们这样忙碌地生活着,只是在随波逐流吗?囿于现状的人们从来不考虑自己真正的人生目标和价值是什么,他们只是这样日复一日地做着,享受着那一成不变的生活。

我想,有追求的人其实会活得更快乐吧。每一天早晨醒来,我清楚地知道我要做什么,我有着一个详尽的计划,我要做的只是比昨天更好而已。“昨天的太阳照不到今天的树叶。”比昨天更好,这个信念如果可以伴随我态手们的一生,那么我们的生活就会有很大的改变。成功的顶峰永远藏在云端,我们都是那一个登山者,不同的是,有人到了山腰就停了下来,而有人却能站在云朵上看着下面的风景。人是在进步中成长起来的,我们要做的就是追求理想的完美境界,更美好的明天等着我们。我们不做只会在电线杆上叽叽喳喳的麻雀,而是要那冲向天空的雄鹰。

“其实我可以做得更好。”我们不能延伸人生的长度,却能拓展它的宽度,就让不停的追求,和成功之花开在我们人生的每一个角落吧。

我和书故事作文600
1个回答2024-01-29 19:13
我酷爱读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它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也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两岁多的时候,我还不识字,每天妈妈给我讲故事的时候就是我最快乐的时光,非得听它三、四遍才肯罢休,我也因此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嘟嘟熊的故事》,里面那只憨厚可爱的嘟嘟熊让我学会了怎样做个好孩子。在听故事的时候,我从不吵闹,一坐下去就是一两个小时,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我曾经因为童话的美好结局而感到快乐,也曾经因为主人公的悲惨命运而流泪。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任劳任怨的灰姑娘……这些人物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不能忘怀。

再大些,我已经不再满足于听别人讲故事了,开始自己探索书中的奥秘。我开始认字、学拼音,买来许多有注音的图书,然后就迫不及待地想要遨游在书的海洋里。

后来上学了,认识了很多字,我什么书都爱看,看了《中华上下五千年》、《十万个为什么》知道了许多知识,还看了作文类的书,积累了很多好词好句,觉得好的,就会把它摘抄下来。有时遇到不懂的字,就一下查字典。在别人去玩耍的时候,我却跑到书店,一头钻进书堆里,看见一本好看的就要买下来。有时会向朋友、亲戚借些书。听说学校的图书馆可以免费借书,我高兴的不得了,每周三都要去借。我想,我现在学习好,也是因为看了许多书的缘故吧。

有一次,我听说有一本书叫做《淘气包马小跳》很好看,就
找朋友借,看完后觉得还不过瘾,就又去买了一本。就这样,我几乎把《淘气包马小跳》全套都快看完了。

现在,书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尽管学习很忙,我还是会抽空看书,甚至有时候做梦都会梦到我在书海中漫游。从《嘟嘟熊的故事》到《格林童话》,从《十万个为什么》到《中华上下五千年》,从《西游记》到《红楼梦》,还有《八十天环游地球》、《宝葫芦的秘密》等等。我的书柜里已经有很多书了,每本书都整齐的放在书架上。我把它们视为掌上明珠,保存的很好,每本书都包上了书皮。有时没事干,就随便拿本书下来看,也能看得津津有味。

我和书的故事还有很多,说也说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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