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经常有朋友给我们打电话,上来就说,谁谁谁被拘留了,该怎么办?而我们往往要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那么,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到底有什么不同呢?今天就跟大家从法律及相关程序的角度介绍一下。
一是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而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二是法律根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三是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四是羁押期限不同。
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20天。
说到这儿,有朋友就问了,行政拘留最长不是15天吗?
那咱们就再多说一点儿。
首先说,行政拘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治安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天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天;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其次,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说到此,大家对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及期限应该有所了解了吧,以后亲朋好友遇到此类情况,先要搞清楚拘留的性质,再寻求法律帮助,后面我们会对此作出更详细的说法内容,请大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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