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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征地拆迁,是各地政府都很想做,但经常又很难做的一件事。为什么想做?因为地方要发展,征地拆迁腾出土地,来搞建设,是条方便快捷的路。为什么很难做?因为需要给老百姓合理的补偿。但合不合理,双方的看法经常不一样。
案情回顾:
这不,王先生就与其闹得很不愉快!2010年,王先生所在村里的集体土地,面临征收,由于补偿安置问题与征收部门一直未达成一致,就这么拖着。到了2013年,当地国土局责令其交出土地。但王先生始终认为,没有合理补偿,就不应该搬离。
见王先生并不准备“投降”,经当地街道办报告,当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作出鉴定,竟认定王先生的房屋属于“D级危险”房屋。住建局对该房屋作出紧急避险决定。在催告、限期拆除未果的情况下进行了强拆。
办案结果:
愤怒之下,王先生找到了我们律所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律师介入案件后,随即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该紧急避险决定无效,并给与王先生赔偿。
律师认为:
首先,该房屋应按照征收补偿程序进行征收,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危房鉴定,主体不适合;
其次,当地住建局将紧急避险决定直接贴于无人居住的房屋外墙,送达方式属于违法;
最后,当地征收部门未予补偿就作出紧急避险决定,不符合正当程序。因此当地住建局用紧急避险,作为理由强拆属于程序违法。
最终,法院认可了律师的主张,并判决撤销该紧急避险的决定。随后,律师指导王先生提起国家赔偿。最终获得赔偿金94万余元!
案件解析:
其实大多数时候,老百姓不懂法律,不相信法律,也没有想到去利用法律,所以即便补偿不合理,征地拆迁也能顺顺利利地进行。
大部分部门很干脆,愿意给出合理的补偿,老百姓也都愿意配合。但是碰到个别的,就可能想出各种各样的招数来完成拆迁。其中最常用的一招就是,把老百姓家里好好的房子划为危房!既然是危房,为了公共安全,就应该赶紧拆了。这样的做法毋庸置疑是违反法律的。只有双方都按规矩办事,合情合理,社会才能真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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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娃不懂法真是没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