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题:如何通过著作权强化专利保护?
我们先来梳理一下专利权与著作权保护主体的关系
大家都知道专利分为三种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企业通常会对自己对新产品、新技术、新结构进行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进行保护,或者将有设计美感产品以及产品包装进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同时我们也会通过公司画册或者网络将我们的新产品、新结构、新技术编辑说明对外进行宣传、展示,这些具备独创性的作品,本身已经形成著作权,受著作权的保护,我在我们之前的音频里讲过著作权作品保护范围,其中就包括:建筑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示意图、以及图形作品和模拟作品,这一部分的作品范围与专利的保护主体有很大程度的重合,著作权人应该积极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或保存好原创归属证据;
那么申请了专利,有没有必要再进行著作权申请呢?这个答案是肯定,我来为大家做如下分析:
首先专利权的专有权是有一定期限的,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期满后成为公开的共有技术,不再受专利法的保护,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比较长,作品登记在个人名下,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的50年,是可以继承的,作品登记在发人或其他组织名下,保护期限为50年,其次著作权不需要年费以及其他的维系费用,而且,且登记费用较低;著作权登记程序及出证时间短,可以为权利人及时获得更多有利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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