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光(?-公元前68年),字子孟,河东郡平阳县(今山西临汾市)人。西汉中叶权臣,政治家,麒麟阁十一功臣之首,大司马霍去病异母弟、汉昭帝皇后上官氏外祖父、汉宣帝皇后霍成君之父。 霍光身材魁梧,皮肤白皙,眉目疏朗,胡须长美。不学无术,忠诚勤恳。初以门荫,选为郎官,历任侍中、奉车都尉、光禄大夫。宿卫公正,勤劳国家。汉武帝临终时,拜大将军、大司马,受命托孤辅政,封为博陆侯。辅佐汉昭帝,解除上官桀拥立刘旦阴谋,昭帝死后废立昌邑王刘贺,拥立汉宣帝即位,掌权摄政,权倾朝野。 汉宣帝地节二年(前68年),去世,谥号宣成 ,陪葬于汉武帝茂陵,葬礼如萧何故事。两年后,霍家发动谋反,全族诛杀。
田官即农官,掌农事、粮税等。汉代桓宽《盐铁论·复古》:“孝武皇帝攘九夷,平百越,师旅数起,粮食不足,故立田官,置钱,入谷射(封)官,救急赡不给。”《三国志·魏武帝纪》建安元年:“是岁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注“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官,所在积谷。”
内史,中央官制,西周时开始设置,又称作册内史、作命内史,见西周金文。西周的内史官制承袭夏朝与商朝,如夏朝有太史令终古、商朝有太史令向挚。先秦的内史,其主要任务是掌管法令、拟定文书,协助国君策命诸侯及卿大夫,并负责爵禄的废置。《周礼·春官》:“内史掌王之八枋(“枋”同“柄”,权柄)之法, 以诏王治。 一日爵,;二日禄,;三日废;四日置,;五日杀; 六日生,;七日予,;八日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以逆会计。掌叙事之法,受纳访,以诏王听治。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王制禄,则赞为之,以方出之,赏赐亦如之。内史掌书王命,遂贰之。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设置的内史为一个行政区,掌管京师咸阳及京畿40余县,辖地约为今关中平原和商洛地区。另有九卿之一的治粟内史,掌全国谷货。西汉初年, 治粟内史 仍为九卿之一,汉景帝时治粟内史更名为大农令,又曾设大内这一机构掌管全国财货,为大农令的平行机构。公元前104年,汉武帝为了加强对国家财政的集中统一管理,将大农令更名为大司农,统领全国谷货和财货,又将大内改名都内令,降为大司农属官。
秦汉是中国历史上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奠基时期,传统社会的诸多制度和文化特色都在这一时期奠定。战国秦汉也是传统政治社会结构发生剧烈变革的时期,面对首次出现的大一统政权,无论当时的社会环境还是当政者都迫切需要对此作出回应,那么秦汉时期的变革,遵循着怎样的发展变化规律和变革方向呢?
听友4791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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