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振书、端书于君前,有诛。倒策侧龟于君前,有诛。龟策、几杖、席盖、重素、袗絺绤,不入公门。苞屦、扱衽、厌冠,不入公门。书方、衰、凶器,不以告,不入公门。公事不私议。
【译文】
在国君面前掸去文书上的灰尘,或者在国君面前整理文书,这表明准备工作没做好,都要受罚。在国君面前颠倒占卜用的龟策,也要受罚。臣子的龟策、几杖、席盖,或通身著素,有似凶服,或只穿一层单布内衣,形近猥亵,皆不可进入朝廷大门。穿着丧鞋,戴着丧冠,或是作扱衽打扮的,也不可进入朝廷大门。记载助丧者姓名及所赠物品的木板、孝服、冥器,不通过报告得到许可,也不可进入朝廷大门。公家的事不可私下议论。
出 品:礼仪佛冈
编 辑:郅正
剪 辑:郅正
主 播:郅正 欣正
经典来源:《尚雅》国学经典书系之《礼记》
译文来源:《十三经注疏》、网络、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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