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中心出台了《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细则》全面覆盖了中心21项公积金提取业务,使62项审核要件减少到39项,其中11种提取情形实现了“零”业务证明材料。
“如果以前来办理购房提取业务,需要带很多资料,比较繁琐,9月1日后再来办理的话,就轻松多了。”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总的说来,我们将全部21项提取业务标准化类型的62项审核要件减少到39项,差不多‘瘦身’了近四成。”
据介绍,这其中,偿还商业贷款本息、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本市再交易住房、租住自住住房和离退休提取6项较大业务量的提取标准化类型,实现申请要件从14项减少到5项,减少率超过了60%。而11种具体提取情形更是实现了“零”业务证明材料,包括:偿还成都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有登记备案租房提取、无登记备案租房提取、本市社保重大疾病提取、被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提取、离退休提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提取、非本市户籍封存满半年提取、取得备案登记的本市新建商品房提取、一次性付清购买本市再交易住房提取和再次办理还贷申请提取情形。
为什么有的提取业务可以“瘦身”成功、甚至实现“0”证明呢?上述负责人解释,一是由于我市各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有了较大进步,我们通过联网核查、数据共享等方式,便能核查到申请职工的相关信息。二是在信息共享不够全面的情况下,我们借了“他山之玉”——把审批事项中的告知承诺制运用到了公积金提取业务中。“现场核查不充分的,在可核查基本事实信息基础上,职工告知承诺,也不用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了。”
该负责人介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方式用于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的各项提取业务中。比如,不再要求职工提供还款流水,不再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不再现场核实单身状况、结婚证、户籍证明材料真实性等。“可以说,在公积金业务办理中推行告知承诺,成都是走在全国最前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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